『壹』 我結婚才半年 但是女方要離婚 那我的那些傢具家電該怎麼分呢
離婚時財產么主要還是協商分割的諾,1.婚前財產的處置:本著良心的話是哪邊辦置的那麼現在離婚了還是歸屬於哪邊;2.婚後財產的處置:大家公平大方點,平均分派。
離婚了大家還是曾經一起生活過的伴侶么,離婚的時候么就還是盡量避免為了家電傢具這樣的實物去產生爭辯諾。
祝你幸福!
『貳』 離婚時家用電器及日常生活用品如何分割
夫妻關系惡化到一定的程度,可能會發展到分居的狀態。由於一方不能再繼續容忍另一方的一切,搬出家門另行居住可能是無奈的選擇。一旦搬出家門,家中的財物就脫離了自己能實際控制的范圍,若一方將家中財產轉移隱匿,而另一方又不能拿出發票等可以證明曾有被轉移的共同財產的證據,恐怕到了法院也說不清到底有哪些共同財產。 比如,張某與李某婚姻關系緊張,天天吵架生氣,弄得雙方精力疲憊。無奈之下,張某在外另行租住了一個住所。 離婚律師指出對他們來說,夫妻離婚看來是遲早的事,因此,在家人和朋友的挑唆下,李某將貴重的金銀飾品都收到了娘家去,並且將稍微值錢的家電傢具都拉走了。雖然有鄰居可以作證李某把傢具家電拉走,但拉走了哪些傢具家電卻無法證實,法院也不好認定。因此,如何在分居前做好貴重傢具、財產的保護工作,是擬分居的當事人應該考慮的事情。 對於貴重金屬(如金銀飾品),因為其體積小、價值高,易藏匿,所以往往是當事人轉移隱匿的對象。在分居前,最好將自己使用的金銀飾品收起來,我們這里不是建議轉移和隱匿,而是准備在訴訟過程中,將己處的貴重金屬清單遞交給法官,由法院作為共同財產處理。 對於家電、傢具的保護,最好採用視聽資料加證人的方式來取證。比如,請兩個對本案處理結果沒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到家裡,隨後用數碼攝像機或照相機將家裡面的財物拍攝下來,注意要拍攝仔細,一般拍攝的圖像要素有以下幾點: 第一,被拍攝的物品和證人一起的圖像,其中,證人的面容要清晰可辯; 第二,被拍攝的物品的品牌、規格,可以拉近鏡頭拍攝; 第三,被拍攝的物品在房間的具體位置。 將家中較為貴重的物品或家裡的裝修情況進行拍攝後,可以請證人再寫下證詞,以證明家裡有的電器、傢具、裝修狀況。 家用電器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分割,一般法院採用實物分割的原則,即雙方選擇或由法院判決雙方獲取的實物。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分得實物,另一方獲取折價款,法院判決也可以採用該種形式。 作者:婚姻律師修訂1.3
『叄』 結婚時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怎麼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抄後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前置辦的家電那就需要具體看了,比如某方買台計算機(如果計算機算家電的話)並明確表示是給自己購買和使用的,那麼離婚時就不能按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如果購買的明確為夫妻共同使用的,這個類似贈與了,那麼就應該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了。
在具體分配的方法上,當然不可能每個都均分,比如電視機鋸開一人一半,分配原則是誰想要東西就適當補對方錢,如果都不想要那就變現分現金了。
『肆』 您好,我和前妻離婚,房子一人一半,傢具家電應該怎麼分配
問:您好,我和前妻離婚,房子一人一半,傢具家電應該怎麼分配專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屬您解答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伍』 協議離婚家電如何分配
1、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回婚。
訴訟離婚答,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2、【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婚後夫妻共有財產原則均分。
如果對方有導致離婚的法定過錯(比如一方惡意轉移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可以要求過錯方少分,並可以主張損害賠償。
3、【離婚與子女】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陸』 房子判給了前妻,房子里的家電傢具怎麼分
房子都判給女方了,你何在乎裡面的傢具家電。兩個人在一起好好過日子,不是就不需要這樣計較,結婚的時候兩個人開開心心的,經營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離婚是兩個人的錯,如果能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包容,多站在對方的角度想問題,肯定不會走到婚姻的盡頭,最終是兩敗俱傷孩子遭殃。
『柒』 離婚時女方購買的家電傢具怎麼分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