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論述我國《電力法》在供用電過程中的監管作用。
摘要 國家電網公司總法律顧問歐陽昌裕在會上提出,在電力體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要健全完善電網、調度、保底供電、供電營業區、售電、電力市場等六方面的法規制度。
㈡ 如何辦理綠色能源證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於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及自願認購交易制度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32號)文件,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信息中心」)依託國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簡稱「信息平台」)負責核定和簽發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現將綠證申領和核發工作程序說明如下:綠證核發對象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為綠證核發對象。
綠證申領未在信息平台注冊企業,應依照《國家能源局關於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國能新能[2015]358號)文件要求,在線注冊賬戶。所有完成賬戶注冊的企業,在完整填報項目「前期工作」、「核准備案」、「項目建設」、「補助目錄申報」、「月度運行信息」後,方可進入綠證申領流程。
綠證申領流程分為運行信息填報、綠證權屬資格登記、綠證申領三個步驟:
運行信息填報項目並網發電之後,應於每月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填報上月的運行信息,在項目信息填報中單擊項目名稱,選擇「項目運營」,點擊要填報年月對應的「填寫」按鈕,按照說明填報具體信息,並上傳所屬項目上月電費結算單、電費結算發票和電費結算銀行轉賬證明掃描件。對於共用升壓站的項目,需提供項目間的電量結算發票及其他證明材料。企業在獲取上月項目的結算電量信息後,應在「項目運營」菜單下及時填報上月的運行信息。例如企業在2017年3月底獲知項目2月的結算電量並獲得電費結算單及發票等結算憑證後,通過點擊2017年2月對應的「填寫」欄位填報項目2月的運行信息。結算電量填寫時應准確選擇結算電量對應的時間段。月度運行信息填報完成提交後,由信息中心進行審核確認。
綠證權屬資格登記已在信息平台注冊的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企業,完成運行信息填報後可以通過信息平台申請證書權屬資格,在項目信息填報界面中單擊項目名稱,並選擇「權屬資格登記和綠證申領」標簽下的「權屬資格登記」,在線提交證書權屬資格審核所需文件,主要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明,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等。登記申請需經信息中心審核通過後方可具備綠證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