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期間家電損壞應由誰負責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內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容。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⑵ 租房的家電及傢具被賣如何索賠
在這個案子中有三方即三個當事人。租房人是承租方,承租方把房屋再行出回租,這里的承租答人是次承租人。我國的現行合同法規定房屋轉租的需經過出租人的同意,且在案子中,你的直接關系人是承租方而不是次承租人。嚴格的說你和次承租人是沒有法律關系的。只有承租人是你的對方當事人,因此不管怎麼樣你只是要求承租人負責。承租人擅自轉租是違法的,所以承租人理虧在先,不管是起訴還是調解你都要先找到承租人,因為在法律上是他對你負責。
⑶ 出租房的電器損壞有誰來負責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回定執行。如果雙方沒答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⑷ 租房過程中電器老化損壞,該怎麼賠償
確定是老化損壞的話,業主承擔責任。
你遇見的情況有法律明確規定!
1、你們和內房東簽容訂的租賃合同,在合同中已經約定「甲方(房東)有責任負責室內外正常維修」,所以,房屋和裡面附屬租賃物的維修責任在房東。
2、你們是正常使用空調,不是你們人為損壞的,所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8條,你們不用承擔維修責任。
3、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21條,應該由房東進行維修。如果房東沒有時間維修,你們可以告訴房東自行維修,費用大概是多少。房東同意後你們找人修就可以了,然後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你們通知房東時,要用可以錄音的手機打電話給他,把他同意維修,減租金的內容錄下來,以免房東出爾反爾。也可以通過中介見證下,進行維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⑸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
租房過程中家電壞了怎麼辦?租房過程中,如果家電壞了的話,肯定是要看是人為還是自然,如果是因為長時間正常老化,我覺得應該要。跟老闆說一下。
⑹ 租房期間電器損壞,該由誰賠償~~~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權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⑺ 租房的時候,如果電器壞了。一般應該誰負責修呢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回答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⑻ 租房家電壞了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期間家電壞了,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確實是自然損壞,由出租人承擔維修責任。如果出租人始終不同意,建議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