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購買床上用品、家電等,離婚算共同財產嗎 2、婚
婚後女方父母購置的財產,如果沒有明確約定贈與女方個人所有,需要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2. 結婚時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怎麼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抄後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前置辦的家電那就需要具體看了,比如某方買台計算機(如果計算機算家電的話)並明確表示是給自己購買和使用的,那麼離婚時就不能按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如果購買的明確為夫妻共同使用的,這個類似贈與了,那麼就應該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了。
在具體分配的方法上,當然不可能每個都均分,比如電視機鋸開一人一半,分配原則是誰想要東西就適當補對方錢,如果都不想要那就變現分現金了。
3. 婚後買房·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與裝修·女方出資買傢具家電·房產是夫妻倆的名字·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看後面還款怎麼還的,如果是男方父母還款,那麼房子歸男方所有,女方無權分,如果是夫妻還款,則除了首付部分,其餘的均分
至於傢具家電就看情況了,一般是協議分配
4. 如果離婚女方買的家電可以要回來
可以呀你買的
5. 女方用彩禮錢買的家電離婚後該歸誰
女方雖然是用男方彩禮錢買的家電,但結婚後如果離婚,家電還歸女方所有,他可以拿走。
6. 房子是婚後2年男方買的,為了報銷取暖費房子的名是女方的,裝修買家電是共同買的,要是離婚房子歸誰
戶主是誰的,法院就會判給誰。除非有證據證明房子的所以錢是男方出的,就判個男方。
7. 婚後女方買的家電離婚怎麼判
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傢具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8. 婚後買的家電離婚怎麼分!
按法律規定在婚姻存續期所產生的財產是共有的,應該平分,當然也可以雙方協商解決。
9. 女方用自己的彩禮錢買了家電,離婚後這些家電該歸誰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財產觀念也是越來越強,在結婚之前很多人也是開始嘗試AA制的生活方式,採用夫妻約定財產制的人也會越來越多,在結婚之前,如果女方用自己的彩禮買了家電的話,離婚之後這些家電是歸女方所有的,但是不得不說的是家電屬於消耗品,如果使用時間過久的話也會折損其價值,因此我們如果想要在離婚之後保住我們的財產的話,可以在結婚之前用這些彩禮購置一些房地產,這樣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財產安全。
我們也希望有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積極主動的去了解自己的另一半,只有這樣才可以避免矛盾的產生,同時在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上也不用太過於糾結,因為我們都知道兩個人過日子,只有一起齊心協力才可以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