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停電導致家電壞掉,誰的責任
記錄詳細停電時間,造成損失,保存證據,最好聯合受影響居民共同找電力部門反映。
如果確實造成電器燒毀等損失,可以起訴,不過對普通百姓來說,確實耗費精力。
㈡ 我在工作期間因停電導致機器損壞我應該賠償嗎
這個分情況,第一、是否有規范的操作規程,而且已經多次培訓,如果是,你是要對你的行為負責,但應該在合理的范圍內,不可以全部扣除你的工資,這有專門的勞動法規定。而且職工的誤操作是公司的風險之一。
第二、你故意損害機器,對不起這性質嚴重,數額大的要負行政或司法責任;
第三、是否有他人一起造成,他人要一起負責;或者是不是前後程序有銜接問題,其他人一並承擔。
第四、如果你還在實習過程中,基本不用負責,這個有負責你實習的人負主要責任。
㈢ 你們是怎麼劃分居民家因停電電損壞賠償責任范圍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第三條、第六條規定。
屬於供電企業責任賠償的范圍: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不屬於供電企業賠償的范圍:
1、不可抗力,如台風、地震等,造成客戶家用電器損壞;
2、第三人責任造成客戶家用電器損壞;
3、受害者自身過失造成客戶家用電器損壞;
4、產品質量事故造成客戶家用電器損壞。並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㈣ 小區停電引起的居民電器損壞,責任誰來負
要看停電的原因,如果是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停電通常是不會造成電器的損壞的,如果確系因停電導致損壞,可由造成停電損害的過錯方負責賠償。
㈤ 如果因為臨時電路導致的小區停電,從而引起家電損壞的,是否可以起訴小區物業進行賠償
當然是可以的,供電公司,物業在停水、停電之前都有告知用戶、業主的義務,而賠償則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來承擔責任。
㈥ 突然停電,造成的電器損壞,可向供電局索賠嗎
供電局要你提供證明,證明這個是因為電源問題而損壞的,然後他們才能賠,可是你怎麼證明呢?
按道理是可以找供電公司索賠但是他絕對不會陪你,一般都採取打官司的方式。一般用戶都因為傷神傷財,有理沒證據,不會去告的,只有好好協商或認倒霉。不過如果電器在包修期內的話可以找經銷商協商一下。我家以前的電腦是這樣受損的,找到經銷商免費換了零件。另外我也在電視上看過類似的一些例子,好的經銷商一般是會給維修或是換貨的,但是如果碰到了蠻橫不講理的經銷商也是沒有辦法的。
個人看法,只作參考!
㈦ 因電力設施導致家電損壞應如何賠償
你有兩個選擇,一是基於合同,追究電力公司的違約責任;二是基於侵內權,追究侵權容人的侵權責任。這兩種方式差別很大。基於合同,你的訴訟負擔被大大減輕,因為違約責任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只要有違約情況,不問對方是否有錯誤,都要承擔違約責任,而根據你的描述,很顯然是電力公司違約了,故應由電力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你不必擔心與電力公司是否形成合同關系的問題,事實上你與電力公司是有合同關系的,原因很難有幾句話解釋清楚,就不解釋了。基於合同你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所以,相對侵權,可以主張的賠償數額可能會有所減少。基於侵權,你的訴訟負擔很重,主要原因在於,你要證明電力設施是如何導致家電損壞的,責任在於誰,是否有過錯等等情況,巨大的舉證責任會給你帶來巨大困難,提醒你電力設施導致家電損壞,侵權責任人不一定是電力公司,比如盜竊電力設備的人可能是責任人,侵權訴訟困難大,但你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故得到的賠償也會增多。結合自己的情況,理性選擇吧!
㈧ 如果因停電導致電器損壞,小區物業會賠償嗎
你好.
因為電壓不穩定造成的停電,
對家用電器造成了損害的,你應當找電業公司賠償.
如果因為小區樓內部線路問題經常停電,你要找開發商索賠.
正常來說,停電造成電器損壞的事故不多,
常見的電器損壞都是電壓不穩或者自家線路短路造成的.
我估計你家的電器應該沒事的.
因為小區內線路問題造成的停電是突發事件,
不可能有提前通知一說,也就不會有物業不通知的錯誤,
你找物業,他們可以幫你去聯系有關責任方,但是物業是無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