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無證經營處罰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四條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程序
1、除適用簡易程序外,應當適用行政處罰的一般程序:立案、調查取證;聽取申辯和舉行聽證;審核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備案;行政處罰決定書的交付或送達、執行。
2、實施查封、扣押,必須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人批准,並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當場交付查封、扣押決定書及查封、扣押財物的資料清單。
3、查封、扣押不得超過法定期限,並應在查封、扣押期間作出處理決定。被查封、扣押財物應當予以沒收的,依法沒收;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立即解除查封、扣押。
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職責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查處其管轄范圍內的無照經營行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發營業執照,未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吊銷營業執照、撤銷注冊登記。
未依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和程序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或者發現無照經營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支持、包庇、縱容無照經營行為,觸犯刑律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② 無證經營怎麼處罰,處罰依據是什麼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規定: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四條 明知屬於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③ 無證經營怎麼個處罰標准
個體工商戶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屬無照經營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罰款。
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萬元以下罰款;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任何未經許可的商業行為危及人類健康,有嚴重的潛在的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或破壞環境資源、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和其他財產沒收專門用於無照經營和不少於50000元人民幣的罰款但同時給予不超過500000元。法律、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擴展材料:
制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二零零三年一月六日公布,自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施行。有22個。根據《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作出修改。
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未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許可證等批准文件或者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
(二)未取得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
(三)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
(四)無照經營被注銷登記、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營業執照期滿後,未按照規定辦理新的登記手續,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或者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只能憑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從事的經營活動的;
項規定的行為(1)和(5)前款規定的追究和處理許可和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和審批部門),如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公共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葯品監督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的行政處罰。
④ 無證經營怎麼處罰
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
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家電維修無證經營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首先不管是企業還是個體戶,在正式開業經營前,必須辦理營業執照。
領取營業執照後,並不能馬上開業,還必須辦理以下事項:
1.刻章等事項。
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2.辦理銀行基本戶。
公司注冊完成後,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基本戶是公司資金往來的主要賬戶,經營活動的日常資金收付以及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都可以通過這個賬戶來辦理。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3.記賬報稅。
完成公司注冊後,需先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需提供一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後一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企業准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後,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後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
4.繳納社保。
公司注冊完成後,需要在30天內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及CA證書,並和社保、銀行簽訂三方協議。之後,社保的相關費用會在繳納社保時自動從銀行基本戶里扣除。
5.申請稅控及發票。
如果企業要開發票,需要申辦稅控器,參加稅控使用培訓,核定申請發票。完成申請後,企業就可以自行開具發票了。
6.企業年報。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應當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公司基本情況簡介、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