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男女離婚後女方出的裝修錢與家電錢怎麼分配
離婚來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自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B. 請問離婚後房屋裝修費能拿回嗎
你們如果可以拿出證據證明裝修費,家電費用等是你們出的,也可以主張.是誰提出離婚在財產分配上一般是沒有區別的.
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仍然屬於個人財產,誰提出離婚對於財產分割沒有區別,但是誰對於婚姻關系的維系有過錯的可以適當少分財產。
C. 和老公離婚之後分得的家電傢具怎樣處理,多半都是很新的,家裡說不吉利,不讓我拿回家,可是扔了實在可惜
不會的,我一個好朋友結婚半年離婚後家私什麼的全給了女方,還補了錢,她馬上買了房把東西搬進去,兩年後戀愛結婚到如今都很幸福
D. 離婚時傢具、家電怎樣計價
他有外遇,那麼他是過錯方,在法庭上你要拿出他是過錯方的證據,那麼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法院會讓他少分或者是不分,不存在平分的。你不要相信他的平均分配,由法院判就是的,他沒有好果子吃。
E. 結婚時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怎麼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抄後置辦的家電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
如果是婚姻登記日前置辦的家電那就需要具體看了,比如某方買台計算機(如果計算機算家電的話)並明確表示是給自己購買和使用的,那麼離婚時就不能按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如果購買的明確為夫妻共同使用的,這個類似贈與了,那麼就應該按夫妻共同財產理論均分了。
在具體分配的方法上,當然不可能每個都均分,比如電視機鋸開一人一半,分配原則是誰想要東西就適當補對方錢,如果都不想要那就變現分現金了。
F. 離婚時房產分割時未對傢具家電裝修費進行分割可以重新起訴分割嗎
可以的,只有是夫抄妻共同財產,都可以起訴分割財產的。但是通常財產糾紛,起訴期是1年,過了起訴期,可能法院不收錄。
婚後房產:
1、婚後收入所得不管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G. 離婚時裝修、傢具、家電折價分開算嗎
最好協商處理
H. 離婚時裝修,傢具,家電折價分開算嗎
首先,雙方協議分割。
其次,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