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購買產品的時候沒有簽訂購買合同出現產品的質量怎麼辦
有會同卻難,何況沒合同會更難。
B. 沒有簽合同的經濟糾紛怎麼解決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案件的處理主要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糾紛發生之前或者發生之後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自願將他們之間的糾紛提交給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以解決糾紛的方法。仲裁有以下幾點特徵:1、仲裁以雙方當事人自願為前提;2、仲裁機構是民間性的組織;3、仲裁的裁決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效力;4、仲裁過程和結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另一個處理方式是訴訟,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經濟訴訟中,它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並履行相應的職責。作為案件的審判者,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既是訴訟的參加者,也是訴訟的組織者和指揮者,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審判權,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活動,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所以,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處於主導地位,對經濟糾紛案件的解決起著決定性作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四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並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C. 如果沒有簽合同怎麼辦
是什麼呢,工作嗎,可以問一下做法率的朋友。是不是正式工。可以跟老闆說一下看看能不能解決
D. 沒簽合同怎麼辦
註:此提問沒有說明是什麼合同,現以大家最常見的勞動合同進行解答: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簽訂並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協商不好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
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 公司沒有簽合同怎麼辦
公司涉嫌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
沒有具體的規定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為1個月。
試用期一般不能超過半年。簽3年及以上合同的試用期可以是半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可以據理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向當地勞動局申訴,要求仲裁。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F. 沒有簽訂用工合同怎麼辦
1、「沒有簽訂用工合同怎麼辦?」:沒有簽定勞動合同不要緊,你和老闆是事實勞動關系,依然受勞動法的保護,而且你還可以因為沒簽合同多要一些工資:從你工作滿1個月後,可以向老闆每月要雙倍工資。
2、「他說我現在走的話他沒有錢給我結清工資」:他想那樣做是他的事,但不是什麼事都他說了算。
3、「我更加不想做了,該怎麼辦?」:
(1)以老闆不發工資、不交社保為由,可以不用提前通知、立即走人。
(2)走之前要收集好能證明你是什麼時間開始工作、工作多長時間的證據,比如:進入工地的時間表、第一天上工的記工表、工作服、工作證、或是工友的證言,證明你與老闆約定的工資是多少的證據等。
(3)老闆不給工資的:你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只要你有足夠的證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