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國家電力公司被分成了那些單位
2002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了以「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打破壟斷,引入競爭」為宗旨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即:國務院5號文件)。12月29日,在原國家電力公司的基礎上,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的11家公司宣告成立。至此,「國家電力公司」壽終正寢,其電網、電源及輔業資產相應被兩家電網公司、五家發電集團公司和四家輔業集團公司所取代。
原國家電力公司拆分重組 11家新公司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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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29 16:18:11 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劉東凱顧錢江)29日上午,原中國國家電力公司拆分重組後形成的11家公司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這標志著世界最大的電力企業拆分工作已經順利完成。
原國家電力公司控制著中國這個世界第二大電力市場的絕大多數發電和輸電能力。目前中國發電裝機容量總共達到3.5億千瓦。這個拆分案涉及原國家電力公司近200萬職工。在原國家電力公司的基礎上,成立了2家電網公司,5家發電集團公司和4家輔業集團公司。
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成立大會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說,中國電力新組建(改組)公司正式宣告成立,是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電力工業發展的新的里程碑,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大事。
此次拆分,將原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力資產按照發電和電網兩類業務進行劃分,在發電環節引入了競爭機制,實現了「廠網分開」。
原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發電資產被直接改組或重組為規模大致相當的5個全國性的獨立發電公司,將逐步實行「競價上網」,開展公平競爭。他們是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和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5家發電集團公司在各區域電力市場中的份額均不超過20%,平均可控發電容量為3200萬千瓦,權益容量為2000萬千瓦左右。
電網環節分別設立了國家電網公司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下設華北、東北、華東、華中和西北5個區域電網公司。
此外,還成立了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電工程顧問集團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和中國葛洲壩集團公司等4家輔業集團公司。
為了對電力企業進行有效監管,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向區域電網公司電力交易調度中心派駐代表機構。監管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制訂市場運營規則,監管市場運行,維護公平競爭;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電價建議;監督電力企業生產標准,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處理電力糾紛;負責監督社會普遍服務政策的實施。
曾培炎說,明年要繼續組建區域電網公司及各省市電網公司,要對新組建或改組的公司逐步開展資產、財務審計工作,要加快建立電力市場交易中心,制定電力市場運行規則,構造電力監管體系,落實電價改革方案,逐步實現競價上網,研究制定發電排放環保折價標准。
② 國家電網啥時候拆分呢
全國聯網是成功模式
筆者從1998年參與電力體制改革,在電力改革中,對廠網分開大家並無歧見,因為在電力的發、輸、配、售四環節中,發電和售電側是可以展開競爭的。但對於輸電網和配電網,由於其自然壟斷屬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個大壟斷變成若干個小壟斷。其自然壟斷的屬性並不會隨拆分而改變,甚至由於小壟斷不能在更大的市場邊界范圍內實現電力資源的調度和配置,可能會比大壟斷還要壞。因此,在這一次電力改革中,不能搞「沒有退路的一拆了之」,而是應採取較為慎重的,步步逼近更佳方向和路徑更為妥當。
縱觀世界各國電力改革,電網改革是關鍵。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三種模式,第一是縱向分切的模式,即按發、輸、配、售縱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橫向分拆模式,即按區域分割電網,在每個區域中發、輸、配、售一體化運行;第三是既橫向分拆又縱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正因如此,在1998~2002年的電力改革中,在究竟選擇國家發改委最初要取消國家電網公司搞一分為四的「0+4」模式還是選擇國家電力公司將自身演變為國家電網公司的「1+6」模式爭論中,才出台了5號文「2+5」的妥協模式,既分拆了國家電力公司又新設了國家電網公司。
從2002年至今的實踐看,當時新設國家電網公司不失為正確選擇。
首先,俄羅斯、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巴西、印度等國家都發生了較大的電力事故,相比較而言,中國的電網沒有發生過大的電力事故,電網安全水平較高。其次,中國的電價與世界各主要國家相比,處於較低水平,過去用戶抱怨的「電老虎」也基本銷聲匿跡。再次,電改之初,中國電網被分割為13~14塊互不相連的區域電網,而中國西部水利資源豐富,北部煤炭資源豐富,而東部和南部又是電力負荷中心的非均衡現實環境,決定了全國聯網可以在一個更大的市場平台上展開競價上網,並在全國聯網范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因此,打破區域電網公司各自為戰、就地平衡的舊格局,保留一個能在跨省、跨大區范圍內實現聯網的國網公司無疑是正確的。也正是由於有全國聯網的現實需求,國家電網才在特高壓電網的技術上獲得了令發達國家仰視的成就,形成國家競爭力。事實表明,十年來在國家電網體制下,全國聯網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應該被人們看到。
電價是電改的「牛鼻子」
既然如此,為什麼總有人說我們的電力體制改革成效不大,甚至是失敗的?筆者認為原因有兩個:其一,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摒棄發改委對電價和電力項目的審批權,電價是決定電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這個「牛鼻子」卻始終沒有牽住。其二,廠網分開後,雖然發電主體多元化了,但由於發改委並未放棄審批電價,因此競價上網成了一句空話,國家電網對發電企業統購包銷的購電模式並未改變,而人們期待的大用戶和廠商直接見面,國家電網僅收過網費的新模式也未能推出。
綜上所述,未來電力改革的方向理應是從發改委轉變職能入手、放棄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和國家電網公司改變購送電方式,而絕不是「一拆了之」的把國家電網一分為五,變大壟斷為小壟斷。而這一切又是在沒人對拆分結果負責的情況下發生。
眾所周知,壟斷的實質在於通過壟斷價格來攫取壟斷利潤。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中國的壟斷國企,不管是電網還是石油,有哪一個能自主決定自己產品價格?決定這些企業產品價格的「有形之手」是國家發改委。分析中國的企業壟斷,經濟壟斷只是表象,行政性壟斷才是本質。以電為例,無論上網電價還是零售電價,無論是發電電價還是輸電電價,都是由發改委審批之手決定的,具體竟能管到一廠一價,甚至一機一價。
因此,我國電力改革理應抓住電價這個「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壟斷,實現「放開發電和售電兩邊,管住輸電和配電中間」的市場化模式,然而這需要中國行政壟斷者勇於放棄自身的權力和利益進行自我革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他們總是革企業的命積極,革自己的命消極。
可惜,中國電力改革最需要進行自我革命的國家發改委偏偏又是電力改革的主導者。於是出現這樣一個局面,每當改革到關鍵時刻,被改革者總能把改革視線成功地轉移到企業頭上,這就是僅搞企業改體的「拆分」,卻不觸動改制為核心的電價的真實原因。
最令人遺憾的是,在激進改革者和激進媒體的筆下,無論是電網還是石油企業,不僅是冥頑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幹部和員工也成了與一般民眾對立的特殊利益集團和階層。而像高鐵、特高壓電網這樣最值得當今國人驕傲的技術,在他們的筆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國發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鐵速度,批倒了特高壓技術,也就否定了以國有資本為主導的中國改革模式。
應明確電改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
電力改革的成功在電價改革,而電價改革的成功在於國家發改委放棄行政壟斷的電價審批制,實現發電廠商和大用戶直接見面,國家電網公司從統購包銷到收取過網費的市場化改革。必須強調指出的是,電力改革的風險也在電價,而電價改革的風險目前在電網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電網改革必須謀定而後動。
客觀來講,目前盲目主張拆分國家電網的人其思路有兩種,且變來變去反正是一門心思要拆分:一是從縱向功能上主張立刻對輸、配電網進行分切,二是從橫向區域上對國家電網搞「0+4」或「一分為五」的分拆,這兩種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險的「破碎式」改革。
電力改革必須明確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回顧1998年以後的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是電力改革領導小組的「牽頭人」。然而這個部門只有改革的權力,卻不承擔改革的風險,以至於2002年國家電力公司解體後,無論是三年電荒的發生,還是電價的上漲都找不到具體的責任人。
電力改革15年後的今天,某媒體再次發出所謂「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方向已定,國家電網有望一拆為五」的報道,筆者認為這樣的報道輕言是不負責任,重說是誤導電力改革方向。如此重大的報道依據何在?媒體該不該承擔責任,應引起人們關注和討論。
③ 電力公司 以前是事業單位嗎哪年改製成為企業的
電力系統是個很復雜的體系.
國家電網公司是中國最大的電網企業,前身為包括全國電網和所有發電廠的原「國家電力公司」。
2000年(庚辰年),以「廠網分離」為標志的電力體制改革開始之後,從原國家電力公司中剝離出電力傳輸和配電等電網業務由國家電網公司運行和經營。各發電廠由分屬5大「發電集團」(大唐、中電投、國電、華電和華能)運行和經營。詳情請去網路了解:http://ke..com/view/43860.htm?fromId=2595043&fr=wordsearch
④ 國電和國家電網是以個公司嗎
國電和國網公司不是一個公司。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是一個發電企業,下屬很多電廠和煤礦。是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央企。一般來說,「國電」是國電集團的簡稱。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從事煤炭、發電設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術、環保產業、技術服務、信息咨詢等電力業務相關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
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對國家電網的簡稱,一般是「國網」或者「國網公司」,不是電力行業的很多人都稱國家電網為「國電」。國網公司是一個供電企業,就是之前的電業局、供電局。
(4)國家電力公司改成什麼公司了擴展閱讀:
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供電服務人口超過11億人。
公司注冊資本8295億元,資產總額38088.3億元,穩健運營在菲律賓、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亞、義大利、希臘、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的資產。
公司連續13年獲評中央企業業績考核A級企業,2016-2017年蟬聯《財富》世界500強第2位、中國500強企業第1位,是全球最大的公用事業企業。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實驗室編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強》揭曉,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排名第30。2019年7月22日,《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發布,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位列5位 。
⑤ 2002年國家電力公司分家
不僅僅是兩家,而是分成了五大發電集團(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以及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國家電力公司的分家是指:廠網分開,發電和電網業務分別重組.
「廠網分開」主要指,將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資產按照發電和電網兩類業務劃分,並分別進行資產重組。根據方案,廠網分開後,原國家電力公司擁有的發電資產(除華能集團公司直接改組為獨立發電企業外)將重組為規模大致相當的3到4個全國性的獨立發電企業,由國務院分別授權經營。
在電網方面,成立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作為原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網資產出資人代表,按國有獨資形式設置,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國家電網公司將負責組建華北(含山東)、東北(含內蒙古東部)、西北、華東(含福建)和華中(含重慶、四川)五個區域的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電力企業由國家電網公司代管)。南方電網公司由廣東、海南和原國家電力公司在雲南、貴州、廣西的電網資產組成,按各方擁有的電網凈資產比例,由控股方負責組建。各類電力企業將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設置。此外,國家將成立電力監管委員會。
⑥ 國家電網公司和國家電力公司有什麼區別
國家電力公司是原來電力部撤消後成立成的,其實就是承擔電力部的作用,專它是什麼都屬管。
但在2002年的電力改革中也被拆分成了11家公司,包括2家電網公司,5家發電公司和4家輔業公司
國家電網就是其中一家電網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以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電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直接服務客戶1.45億戶,供電人口超過10億
⑦ 原來的電網改革怎麼改的叫什麼電網分家還是什麼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大事記
2002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准了《電力體制改革方案》。
4月11日,國家計委公布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內容。
電力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為在發電環節引入競爭機制,首先要實現「廠網分開」,將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電力資產按照發電和電網兩類業務進行劃分。發電環節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將國家電力公司管理的發電資產直接改組或重組為規模大致相當的5個全國性的獨立發電公司,逐步實行「競價上網」,開展公平競爭。電網環節分別設立國家電網公司和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下設華北、東北、華東、華中和西北5個區域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主要負責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調度,參與跨區域電網的投資與建設;區域電網公司負責經營管理電網,保證供電安全,規劃區域電網發展,培育區域電力市場,管理電力調度交易中心,按市場規則進行電力調度。區域內的省級電力公司可改組為區域電網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⑧ 電力部什麼時候變更為國家電力公司
國家電網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 是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單位。
⑨ 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 什麼區別
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都是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的產物.前者是電力部內轉變而來,後來又分拆為五容大發電公司和兩大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另一家是南方電網公司,主管南方五省,其他省份都歸國家電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