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盜取了國家電力設施在法律中怎麼量刑
盜取了國家電力設施和盜竊其他的東西在法律上沒有什麼區別,關鍵是盜竊的數量,價值以及造成的損失是量刑輕重的具體因素
2. 盜取國家熱電,屬於什麼犯罪
盜取國家熱電抄屬於竊取公襲共財物。盜取供熱熱能、熱水等行為違反法律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查處;金額較大涉嫌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處理。
3. 破壞國家電網是什麼罪名判幾年
破壞國家電網是涉嫌破壞電力設備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定罪量刑。
4. 國家有關法律對盜竊電能有哪些處理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偷電處罰標准內容如下:
第七十一條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盜竊的公私財物,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可以看出偷電也是屬於盜竊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具體規定了數額的標准: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5. 關於盜竊國家電纜的處罰
盜竊國家電纜觸盜竊罪,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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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都:兩男子盜竊國家電纜、破壞電力設施被拘
人民網宜都6月16日電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破獲一起故意盜竊國家電纜案,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6月2日,宜都市公安局電力警務室民警接到國家電網路燈管理處舉報,有群眾反映有人在楊守敬與33號路交界處偷竊電纜線,民警與路燈管理處工作人員一同來到被盜地點發現一男子正在附近晃悠,便上前去盤問。
男子見到民警,稱知道他們為什麼事情找他,主動交代了自己盜竊電纜線的事實。
經審訊,李某(男,67歲,宜都陸城人)交代自己5月初的某一天經過該路段時看見地上有一段電纜,於是從家裡拿來鋸子將電纜鋸斷,帶回家中,將外皮撥開,准備將裡面的銅線賣錢。民警在李某的住處發現24小捆已被剝皮的電纜和鋼鋸一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今年2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潘家灣派出所民警在深挖疑罪工作中發現該所辦的一起詐騙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男,45歲,宜都枝城人)與一起路燈電纜盜竊案相關。
而楊某因詐騙罪於2017年2月22日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8個月,正在宜都市看守所羈押。經多次提審,楊某最終承認了自己2012年3月以來連續一個月分6次分別盜走宜都宜華一級公路姚家店至枝城方向路旁的路燈線300多米,涉案價值3萬余元。
4月24日,楊某因盜竊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合並執行6年。
6. 舉報盜用國家電力資源怎麼舉報
舉報盜用國家電力資源打95598
7. 盜竊國家電網電會判多久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零九條 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電力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8. 供電局歸國家直管嗎
供電局不歸國家直管,不具備行政職能,但是供電局是國有企業。
供電局實際上是地方的供電公司,負責地區電力資源調度和維護。將電能通過輸配電裝置安全、可靠、連續、合格的銷售給廣大電力客戶,滿足廣大客戶經濟建設和生活用電的需要。
上一級是省級電網公司,然後省級電網公司歸屬兩大電網集團,分別是國家電網集團和南方電網集團。兩大電網公司是中央直管的國有獨資公司,在2002年電力改革之後行政管理職能移交經貿委。
所以兩大電網集團歸屬國家經貿委,供電局是歸屬電網集團下的子公司,管轄權歸屬省級電網公司。
(8)盜徹國家電力哪裡管擴展閱讀:
在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之前,由國家電力工業部直供直管的供電企業,都稱之為供電局。省級電力工業局在作為地方行政機構,既有行政職能又負責生產銷售,所以省電力工業局是政企合一的機構,在電力體制改革前,各省電力工業局和省電力公司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
省級以下的供電企業無行政管理職能,只負責生產銷售。1988年後,部分地級市供電局更名為電業局,縣級供電企業都叫供電局。
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後,撤銷了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被劃分為五大發電集團和兩大電網公司,省級電力工業局被撤銷,行政職能劃入省級經貿委,省級電力公司作為企業不再具有行政職能。地級市電業局、縣級供電局更名為供電公司。
但由於中國國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並不徹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電業局和供電局的稱謂,在部分老百姓心目中,並不把供電局當做企業看待,而依然當做是一個行政事業單位。2005年6月起,南方電網公司號稱為了公關需要和老百姓的習慣,將各地供電分公司更名為供電局。
參考來源:網路:供電局
9. 盜竊國家電力資源如何判刑速要答案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零九條 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電力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10. 盜竊國家電力能源數額特別巨大報告找局長局長不管屬於什麼性質
盜竊國家電力能源數額特別巨大,屬於犯罪行為。電力部門會提起訴訟,依法給予懲處。找局長,局長不管,什麼局?公安局嗎?公安局必須要管。其他局長不管不報告,屬於包庇犯罪,也要受到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