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盜竊國家電纜的處罰
盜竊國家電纜觸盜竊罪,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八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怎麼才算算盜用國家電擴展閱讀:
湖北宜都:兩男子盜竊國家電纜、破壞電力設施被拘
人民網宜都6月16日電 近日,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破獲一起故意盜竊國家電纜案,男子李某已被行政拘留。
6月2日,宜都市公安局電力警務室民警接到國家電網路燈管理處舉報,有群眾反映有人在楊守敬與33號路交界處偷竊電纜線,民警與路燈管理處工作人員一同來到被盜地點發現一男子正在附近晃悠,便上前去盤問。
男子見到民警,稱知道他們為什麼事情找他,主動交代了自己盜竊電纜線的事實。
經審訊,李某(男,67歲,宜都陸城人)交代自己5月初的某一天經過該路段時看見地上有一段電纜,於是從家裡拿來鋸子將電纜鋸斷,帶回家中,將外皮撥開,准備將裡面的銅線賣錢。民警在李某的住處發現24小捆已被剝皮的電纜和鋼鋸一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當中。
今年2月,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潘家灣派出所民警在深挖疑罪工作中發現該所辦的一起詐騙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楊某(男,45歲,宜都枝城人)與一起路燈電纜盜竊案相關。
而楊某因詐騙罪於2017年2月22日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年8個月,正在宜都市看守所羈押。經多次提審,楊某最終承認了自己2012年3月以來連續一個月分6次分別盜走宜都宜華一級公路姚家店至枝城方向路旁的路燈線300多米,涉案價值3萬余元。
4月24日,楊某因盜竊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合並執行6年。
❷ 請問怎麼樣算是不安全用電呢
不安全的用電行為有:
1、用手去移動帶電的家用電器,如台扇、洗衣機內、電視機等容等。
2、赤手赤腳去修理家中帶電的線路或設備。
3、用金屬物體直接觸碰帶電的線路或設備。
4、用濕手摸、濕布擦帶電的燈具、開關等電器用具。
5、隨意將三眼插頭改成兩眼插頭。
6、亂拉、亂接電線。
7、私設電網捕魚、防盜、狩獵等。
8、私自在原有的線路上增加超過線路負荷的用電器具。
9、使用不合格的用電設備。
10、用鉛線、銅線等替代熔線用作保險絲等等。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❸ 居民偷電怎麼計算處罰
涉嫌盜竊違法,至於是一般違法還是涉嫌違法犯罪,主要看案值大小、次數、社會危害性等具體情況如何了,一般以警方調查結果為准。
❹ 一天偷三分錢的電算盜竊嗎
那你都用偷這個字了,你說算不算盜竊!!
❺ 公務員偷用國家公用電會是什麼罪
你好,你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如下規定:
第七十一條盜竊版電能的,由電力管權理部門責令停止違
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
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
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九條或者第一百
一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❻ 偷國家電是盜竊那偷居民的電算什麼行為
應當屬於盜竊行為,按照盜竊價值計算,如果超過3000元就構成盜竊罪。
❼ 我家偷電今天被查出來了,國家法律規定怎麼處罰
「竊復電行為」是一種及其惡劣制的行為,採用連接外線等存在安全隱患的方式逃避記電表的記錄。這樣的行為首先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可能對其他公民的安全構成威脅,再有是有違公民道德。國家對此嚴懲不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電力法規定: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竊電數額較大,情節嚴重,構成盜竊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❽ 請問破壞國家電力設施或者說是偷國家正在使用的電纜該怎樣判
這要根據犯罪情節,危害後果及犯罪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來定罪和裁量專處罰,如果情節輕微,屬危害不大或沒有造成危害結果可以施以行政處罰,如果具罪須接受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第一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
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❾ 盜竊國家電網電會判多久
第七十一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盜竊電力設施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電力設施,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有關條款
第一百零九條 破壞電力、煤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電力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一十四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一條 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條 慣竊、慣騙或者盜竊、詐騙、搶奪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❿ 國家電力法對竊電是怎麼處理
輕者罰款,達到一定金額屬於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