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摩托車的保修期有多長
國家摩托車三包細則是一年6000公里,超過一樣就屬超期,但現在一般的廠家都主動延長了三包期限,有一年一萬公里的,有一年半15000公里的,還有更多的。
但只要是廠家出面承諾的,都是可信並生效的,而商家自己定的就不一定了,很多會附加一些條件,比如定期要到他們那裡做保養,使用他們指定的機油和其他配件等。
(1)玉龍腳踏三輪車廠家保修期擴展閱讀
一、國家「三包」規定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摩托車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實施細則》執行,自購車之日起(以購車發票為准),在一年內或行駛總里程6000KM內為「三包」有效期。
超過其中一項,視「三包」超期,但您可以享受保外有償服務。其中摩托車就包含正三輪摩托車、側三輪摩托車和倒三輪摩托車!
二、「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三、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四、「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三包」有效期內同一故障修理兩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
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五、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㈡ 新買來的電瓶兩輪車、摩托車、電瓶三輪車、汽油三輪車、這些都有保修期嗎
當然都有保修期的,一般的發動機電機包5年,控制器包一年,電瓶包一年,整車質保一年
㈢ 電動車電池質保多長時間
電動車電池現在廠家的一般質保期是:前八後七
1、前八個月更換全新電池。
2、後七個月更換周轉電池或者叫服務電池。
一般零售商質保期為一年
㈣ 電動車保修期多久
一般而言電動車整車保修期為3年,而車輛其他關鍵部件以及電器部分的保修時間則根據功能等情況不同而不同。
只要是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用車時所發生的故障或零部件損壞,廠家都會無償為車主提供維修或更換相應備件等服務。但這並不是說只要車子在保修期就可以「想修就修」,更不能簡單理解為「什麼都保」。
一般所說的5年10萬公里的保修,主要是針對汽車的核心部件,如發動機、變速箱、傳動系統、底盤等,這些部件的故障幾率比較低,維修成本也較高,5年中車主的車很少會在這些核心部件上出現問題。而輪胎、輪轂、大燈、剎車等耗損件,車商則只提供3~6個月或5000公里保修。
除了明確車內各部件的保修期限外,幾乎所有車系的《保養手冊》中都對保修做了條件限制,若發生如下情況,車主就享受不到免費保修服務:
1、未按規定進行保養。用戶購買新車後,如果在規定里程內沒有到指定4S店或廠家指定的特約維修站做定期保養維護,如果車子出現了問題,即便是在保修期內,用戶也要支付一定的維修費用。
2、私自對車輛進行改裝。「不保改裝車」幾乎是所有廠家在保修期問題上的共識,甚至有些品牌的保修條款中還規定,如果用戶擅自改變車輛的用途,用於出租、租賃或競技比賽,也會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利。
3、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汽車保修期只能在大的方面給客戶保障,由於使用不當或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壞,只能由用戶或其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㈤ 產品的三包規定的保修期到底是幾年
依據產品不同,三包規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1)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5)玉龍腳踏三輪車廠家保修期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