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供電線路電力工程的保修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行電力工程一般按雙方訂立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執行、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保修期、電氣管線。
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暫定 (¥ )萬元人民幣,工程竣工後以工程竣工決算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項目部分以設計變更為准。第二條 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標准和適用法律。
一 合同語言:漢語。
二 適用法律: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 適應標准、規范:建築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准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准。
(1)江蘇電力保修擴展閱讀:
保證線路架設質量,加強運行維護,提高對用戶供電可靠性。要求電力線路的供電電壓在允許的波動范圍內,向用戶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壓。在輸電過程中,要減少線路損耗,提高輸電效率,降低輸電成本。
架空線路由於長期置於露天運行,線路的各元件除受正常的電氣負荷和機械荷載作用外,還受到風、雨、冰、雪、大氣污染、雷電等自然和人為外破條件的作用,要求線路各元件應有足夠的機械和電氣強度。
② 施工單位電力電纜的保修期是幾年有法律規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執行電力工程一般按雙方訂立合同約定的保修期執行、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保修期、電氣管線。
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保修范圍及其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各自對應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
③ 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電力工程質量保修期一般為兩年,需要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建設合同中書面約定好,同時約定維修事項、雙方責任、保修金數額等內容。施工方維修的前提條件為發生問題的時間點仍在保修期限范圍內和保證事故前為正常使用該竣工工程。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