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契稅和維修基金哪個先交
我們在做購房攻略時,都知道房屋過戶辦理需要繳納各種各樣的稅費,稅費繳納完成才能辦理過戶。一般稅費有個人所得稅、契稅等,此外還需繳納一定的維修基金。那麼契稅和維修基金哪個先交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契稅和維修基金哪個先交
先交維修基金再交契稅。因為只有交了維修基金,房地產公司才會把房子給你,這樣才能收到房子後,再持不動產銷售發票以及房屋買賣合同,到當地的房管局繳納契稅。其中維修基金的繳納業主可以交給房地產公司,同時還可以直接存入專項修理資金專戶。
二、維修基金應用范圍
1、房屋維修基金是在房屋保修期過戶,對小區物業公共區域,公共設施以及設備進行大的維修、改造時才使用的。維修費用的多少按照業主們的投票權再來確定分攤費用的比例。
2、閑用的維修基金,除了用它來購買國債或是一些法規、法律所規定的基金範圍之內,其他用途不能用該維修基金。
3、特殊使用
(1)小區物業可以在維修基金中暫時借出一部分,這部分的標准相當於一個月的日常維護以及更新費用的備用金,但除了和物業公司合同中有約定的除外。
(2)小區房屋需要大修或是要進行更行,以及專項維修等,那麼可以從維修基金中支出一部分來,支出部分為施工承包合同中所約定的預付款項。預付款項也是有規定的,不能高出總工程款總額的30%。
(3)小區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中留出備用金,備用金的數額大概為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除了業主大會有規定的例外。
編輯總結:以上就是關於契稅和維修基金哪個先交的相關闡述,希望能給廣大的朋友們帶來幫助。
2. 住房維修基金和契稅什麼時候交
1、 房屋維修基金 和契稅,在 辦理房產證 的時候繳納。 2、 商品房銷售 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亮虛迅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敬此售譽飢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3. 買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買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1.購房契稅是在不動產登記的時間內繳納的,通常會有明確的通知,在接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窗口進行相關手續;至於房屋維修資金搭高罩,則是在辦理知鬧交付手續的過程中,通常都是由物業公司收取,並將其交給物業。
2.契稅的納稅責任發生期,是在交稅人簽定土地、房屋權屬改變合同確當日,或許納稅人獲得別的具有土地、房子權屬合同性質證據當日。房屋交付之前,應支付維修資金。
3.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部門根據當地的慣例,徵收公念肢共維修基金的標準是按購買者的2%到3%的比例繳納,而公共維修基金則歸小區業主,其不計算於房屋的出售收入。
房屋契稅的涵義
1.契稅是指以財產所有權發生變化而變更時,對所有權人征稅的一種財產稅。可納稅的范圍包括:出售土地使用權、贈與和交換、出售房屋、贈與、房屋互換等。住宅房屋的標準是按照房屋總金額的3%或者1.5%或者1%繳納,根據相關政策,根據購房期限、單價、面積、是否是第一次購房等因素來判斷;非住宅房屋,應繳納房屋總價款的3%。
2.應繳契稅的計算公式是:應稅金額=稅基×稅率。契稅的稅率是以人民幣為單位的。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幣結算時,按納稅義務發生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商城兌換率折算為人民幣。
維修資金支付期限
1.一般情況下,物業管理部門根據當地的慣例,徵收公共維修基金的標準是按購買者的2%到3%的比例繳納,而公共維修基金則歸小區業主,其不計算於房屋的出售收入。
2.在房屋交付之前,業主必須繳納房屋維修資金。第一筆維修基金,可以由業主直接存入專門的維修基金賬戶,也可以委託物業公司進行維修。委託物業公司代為辦理房屋維修的,由物業公司在接到房屋維修基金後30天內,將房屋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4. 房子契稅和維修基金怎麼交
一、契稅交到契稅徵收機關,維修基金交到售房單位。契稅按照成交價的3—5%的比例交納,維修基金按購房款2-3%的比例交納,或者參考總房價按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交納。二、法律依據1、《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吵滲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三條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升搭脊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該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枝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