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維修基金交給誰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交給房管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應該由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設立專戶,將維修基金轉入專戶存放,並按規定使用,房管局相關部門進行監管。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2. 房屋維修基金誰交
買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僅要繳納大額的房款,同時還要繳納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稅費、交易費等,其中還要繳納一定的房屋維修基金,那麼房屋維修基金誰來交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房屋維修基金誰來交
房屋維修基金由業主來交。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小區公用區域、公用設施設備保養和維護的維修基金,其性質屬於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在住宅銷售收入中。一般情況下房屋維修基金繳納的比例按照房款的2%-3%,由售房單位或銀行來代收。
二、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用於小區內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費用,比如房屋的樓頂漏水、外牆滲水,如大的工程要由業委會上報房屋局進行審批。
2、房屋維修基金應用的范圍包括:物業公共部位、公用設備的大修、改造和更新,具體業主依據標准來分攤費用比例。
三、房屋維鬧爛修基金使用范圍包括哪些
1、使用范圍包括小區內的公共區域和設備的檢修保養,公共區域一般指房屋的共用部位、房屋的承重液租漏牆、樓頂、走廊、牆壁等。其中共用設備包括:樓房電梯、道路、車庫、消防設施、天線等共用設施使用的房屋進行維修和保養等。
2、房屋維修基金還包括房屋的更新和改造,比如費用支出范圍、費用型橋的預算、有可能發生危房的房屋等出現的緊急情況,同時包括其他臨時使用等出資的辦法等。
3、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從維修基金中借出一部分來對小區日常的保養和維修,但除了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另有規定之外。如房屋需要大修或是專項維修和更新的,可以取出合同中所約定的預付款,但是所支出的資金不能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編輯總結:以上就是關於房屋維修基金誰來交的相關闡述,希望能給廣大的朋友們帶來幫助。
3. 維修基金由誰收取如何管理使用
全體業主。根據規定,房屋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房屋維修金其實就是來修房子公共部分的,所有業主都要繳納,屬所有業主共同所有。這筆基金一般由業主委員會來管理。
維修基金交給誰怎麼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由購房者交納。購房者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2%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2、此項基金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代管。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後,市小區辦便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至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待公有住房售後成立管委會,再將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房地局審核後劃撥;管委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審定後實施。
5、維修基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業主佔有的住宅建築面積向業主續籌。
6、如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失火無法居住,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將維修基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交納比例退還給業主。如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其結余維修基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維修資金並非屬於房地產開發商所有,也不屬於物業公司所有,該筆款項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事實上,國內的小區里的維修資金均由物業公司代收,也順理成章的由其保管和支配,業主應當轉變觀念,牢牢把握主動權,通過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合理的運用這筆資金。
4. 大修基金交到哪個部門
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
一、房管局主要職責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公房的管理、修繕改造和房租收繳的機構。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維修基金查詢方法有
1、可在櫃台查詢:櫃台查詢須帶好公積金卡及身份證。然後直接到公積金辦事大廳,向櫃台操作員出示身份證及公積金卡,要求查詢余額。如果是代人查詢,須帶查詢人磁卡,身份證,查詢證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2、可在網上查詢:網上查詢首先登陸當地公積金網站,找到個人賬戶信息或者余額查詢的按鈕,然後輸入公積金賬號和簽證號,輸入驗證碼後點「查詢」即可查出狀態及余額。
3、可用電話語音查詢:首先撥通當地公積金電話語音查詢電話,按照提示輸入單位賬號,然後輸入個人賬號後可以查詢,有些地方有設置電話查詢密碼,這時需要輸入正確的電話查詢密碼即可查詢到個人余額,有些地方還有明細傳真的服務。
法律依據: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辦法所稱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是指業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專項用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本辦法所稱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住房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
第三條 被兩個以上的業主區分所有的住宅、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和與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繳存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第四條 業主繳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繳存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售房單位所有。
第五條 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