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規定
一、房屋保修期的起算點
(一)房屋保修期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後,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
(二)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芹敏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房屋保修的起算年限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二、國家規定的房屋保修年限
(一)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喚首簡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該條里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二)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註:該年限可能和褲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6、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貳』 房屋住宅保修新規定
房屋保修期的規定如下:
1、房屋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和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叄』 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規定
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如果是主體結構的,依據設計文件確定,如果是防水工程的,保修期是5年。
過了房屋質量保修期如何維權
(一)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開發商商定的
國家法律規定了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最低保護期。這一期限是建築商對房地產開發商的保修期限,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但是,等房子銷售到消費者手中,上述規定的保修期限很可能已經過了大半。
開發商對住戶承諾的房屋住宅保修期限,大多是以自己同建築商所定期限為基礎,扣除房子驗收合格到銷售給住戶的這段時間確定。因此,這一期限要比上面規定的房屋保修期限要短許多,有時可能住戶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經過了。其實,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開發商商定的,這就要求我們訂立購房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作為合同附件的《住宅質量保證書》,看清楚上面所承諾的保修時間長短和起算時間;如果覺得保修時間太短,可進行補充約定。
(二)保修期過了仍可處理
房屋出現質量缺陷,首先應該確定屬於何種問題,是否在保修期限之內。若在保修期限之內,應馬上找開發商要求處理。同時,應記明因為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便於之後要求賠償。
對超過保修期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要區分清楚情況以便進行處理。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故意拖延而超過期限,或者因為屢修屢壞、屢壞屢修而超過期限,由開發商承擔責任,購房者有權追訴。只是購房者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便於日後證明用。對於確實超過期限的房屋質量問題,購房者也可以找開發商,要求其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度,提供維修服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費用。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肆』 買了新房子出現質量問題,國家規定保修幾年
房屋質量保修期,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屋面防水為5年;
2、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5年;
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
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
5、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
6、燈具、電器岩鍵開關損壞為6個月;
7、管道堵塞為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房屋質量保修期出現問題怎麼辦
房屋質量保修期出現問題,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承擔修復責任;
2、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內拖延修復,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或者其他費用又出賣人承擔。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顫鉛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茄棗好登記手續。
『伍』 新房子保修期是多久
房屋裝修沒有保質期所言,保質期一般是指產品最大范圍的使用期限。保修期是國家對裝修保修年限是有明確規定的。
我國首部《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實施。《規范》顯示,住宅室內裝飾以及裝修工程,裝修基礎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防水工程至少要保修5年。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對在保修期內因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規定:
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為基礎的。該條里說的《規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屋保修期
『陸』 房屋保修期是多少年
房屋裝修沒有保質期所言,保質期一般是指產品最大范圍的使用期限。保修期是國家對裝修保修年限是有明確規定的。我國首部《家居行業經營服務規范》實施。《規范》顯示,住宅室內裝飾以及裝修工程,裝修基礎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防水工程至少要保修5年。
『柒』 房屋保修期的最新規定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茄兆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商品住宅實行質裂春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法律依據】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顫源租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捌』 關於房屋質保期的規定
法律分析: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敗肢蠢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工程質量保證書中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察陪中。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飢李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消防安裝工程屬於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所以,保修期為二年。
『玖』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五年,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拾』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五州猜年,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枝信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冊搭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三條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