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買房維修基金費用發票找哪個部門要
房管局。
維修基金的發票由當地的房管部門開具,同時在房管局維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檔。
辦理完畢房產證,契稅票據和維修基金票據還有用,而且維修基金發票很重要,因為在以後賣掉住房過戶完畢房產證,也需要出示維修基金票據,和買家需要辦理維修基金過戶。
一般開發商只負責代收維修基金的,最終的發票還是房管局負責的,而且以後維修基金的使用和支取還是要在房管局的監管之內的。
『貳』 維修基金發票在哪裡列印
維修基金發票在房管局列印。房屋維修基金發票由當地房管部門開具,同時在房管局維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檔。在公共設施或公共面積嚴重損壞時,需由業主提出申請,並經小區業主總戶數一半以上業主同意,或經佔地總面積超過一半以上的業主同意,然後由業主委託物業公司向住建局提出房屋維修基金使用申請,住建局物管科核查情況屬實,還需在小區進行維修公示,並確定預算金額。有業主委員會的,在使用維修基金時,應由業委會根據業主反映及平時巡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確認需要,進行維修。維修前要召開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後,授權業委會進行相關維修招標實施事宜。
一、使用房屋維修基金必須滿足的條件:
1、專項維修基金足額歸集到位,維修項目符合維修基金使用范圍;
2、公用部分、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限屆滿;
3、涉及物管區域或全體業主的,已經業主大會書面批准同意等。
二、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有:
1、物業維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工程。
2、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3、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