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商品房的保修期間多久 你知道怎麼計算嗎
根據房地產法律制度,房地產開發商對所售商品房應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都要滯後於竣工時間,這樣就涉及到如何計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或者說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是多長的問題。
商品房 保修期
商品房的保修范圍是什麼?
《城市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管理條例》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保修單位等內容。
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一旦商品房出現質量問題,除了法律規定的保修范圍,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保修范圍也應由開發商承擔保修責任。具體保修范圍包括:
①、屋面漏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牆面、頂棚抹灰脫落,牆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供熱或供冷系統和設備問題,衛生潔具問題,燈具、電器開關問題等由開發商在一定時間內承擔。
②、房屋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問題,屬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用戶自行約定由開發商承擔的。
如何計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低於下列期限:
①、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承擔保修;②、屋面防水3年;
③、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④、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⑤、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⑥、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⑦、管道堵塞2個月;
⑧、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⑨、衛生潔具1年;
⑩、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另外,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限是多少?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④、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另外,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所售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確定的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商品住宅實行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中規定的保修期限。
『貳』 傢具五金配件的保修期有多長時間啊
有長短,看配件使用什麼材料,要是用原生料一般5-6年,要是二次料,一般就是2-3年,價格不一樣,質量也不一樣。
『叄』 商品房保修期
我國法律規定:開發商應對所售商品房的質量有所承擔。當事人對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作出約定。
商品房保修期具體內容規定: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地基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衛生間、房間的外牆面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為2年。
商品房保修期具體年限規定:
(一)屋面防水3年;
(二)牆面、廚房和衛生間的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三)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期限1年;
(四)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五)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六)管道堵塞2個月;
(七)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八)衛生潔具1年;
(九)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各位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注意,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及收房時,最好將質量的問題約定明確。
以上為關於房屋保修期的介紹,在我們買房時,因為合同遵循雙方約定的原則,所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與開發商協商把保修期約定得長一些,千萬不要任由開發商規定保修期,以免購房者的權益受到損害。
『肆』 房屋保修期是多久
房屋保修期的最低期限: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裝修工程為2年。「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的說法更為准確。即使房地產商和購房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使用日起算,他們很可能會減去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到交付之間的時間。房屋質量保修期,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屋面防水為5年;
(2)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5年;
(3)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
(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
(5)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
(6)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
(7)管道堵塞為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9)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伍』 國家頒布的房屋保修期的標準是多少年
國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其他有關規定:
1.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3.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陸』 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是五年,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二條 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柒』 房屋維修保修幾年
法律分析:1、出現地面開裂、地面大面積起沙的保修期為一年;
2、外觀包括門窗的非人為損壞、五金件的損壞以及相關衛生用具損壞的質保期為一年;
3、相關照明、附送電器的開關保修為六個月;廁所管道堵塞的保修期是兩個月;
4、供熱供冷設備保修期為一個對應的使用季節;
5、其他沒有列出的部件的保修,應當由雙方自行進行約定。
1、因使用不當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這條規定的內容並不難理解,尤其是在裝修中經常發生這個問題,比如說私自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設計,拆除連接陽台的磚、混凝土牆體等等,這些行為在裝修中並不少見。
2、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不可抗力也不難理解,像地震、水災、大風等自然災害,都屬於不可抗力的范疇,發生這類問題時,房屋不在保修范圍內。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的低保修期為:
(1)、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2)、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4)、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5)、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捌』 開發商保修期為幾年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無論是根據約定還是規章規定,買受人都可以主張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也就是說開發商如果交房90天內不給辦理房產證,業主有權解除合同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