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商品房保修期限多少年
商品房保修期一般為兩年到五年。通常根據房屋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並且由於房屋的系統不同,具體保質期也會存在一定差異,例如房屋的防水工程和外牆滲漏等保質期可長達五年左右,但房屋的供熱供冷系統、採暖等系統保質期則為兩年。同時給排水、電氣管線以及裝修工程等部分保質期,也為兩年左右,其他項目則可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在相關規定中明確表示,開發商企業應對所售賣的商品房承擔保修責任,並會在合同中以文字的形式將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以及具體責任等事宜做出標注。
❷ 商品房保修期從什麼時候起算
一、商品房保修期從什麼時候起算?
1、商品房質量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購買商品房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
2、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作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的保修期從5年到兩年不等,具體的規定是: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❸ 商品房保修期
我國法律規定:開發商應對所售商品房的質量有所承擔。當事人對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作出約定。
商品房保修期具體內容規定: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地基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防水衛生間、房間的外牆面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為2年。
商品房保修期具體年限規定:
(一)屋面防水3年;
(二)牆面、廚房和衛生間的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三)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期限1年;
(四)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五)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六)管道堵塞2個月;
(七)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八)衛生潔具1年;
(九)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各位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注意,商品房是有保修期的,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及收房時,最好將質量的問題約定明確。
以上為關於房屋保修期的介紹,在我們買房時,因為合同遵循雙方約定的原則,所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與開發商協商把保修期約定得長一些,千萬不要任由開發商規定保修期,以免購房者的權益受到損害。
❹ 商品房質量保修年限一般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房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❺ 法律是如何規定商品房質量保修年限的
商品房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工程 質量保證書 中具體保修期限與保修范圍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屋面防水為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1年;《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 承擔賠償責任 。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 取得土地使用權 ,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 土地使用權證 書。在依法取得的 房地產開發 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產管理部門 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 房屋所有權證 書。 房地產轉讓 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 使用權變更 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❻ 商品房保修期限與范圍
法律分析:商品房保修期從購房者收房的當天開始計算,具體的保修期限和范圍: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
(2)屋面、外牆面的防水為3年;
(3)廚房和衛生間的防水為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
(5)內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和外牆粉刷自動脫落為1年;
(6)地面空鼓、裂縫、大面積起沙為1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
(8)燈具、電器開關、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損壞為6個月;
(9)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為6個月;
(10)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❼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是多久
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房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