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一、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年限是多少?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 法規 、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建築工程質量等同於工程項目質量。工程項目質量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的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的確定,是指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簽署竣工驗收文本的日期。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9條第2款的規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在這種情況下保修期自各方都認可的重新組織竣工驗收的日期。 綜上所述,因為建築並不是建造完成之後就可以肯定其不會出現任何的問題而危及到居住使用者的安全,所以需要在竣工後的好幾年內對工程內部的所有部分都應該有保修的承諾,但是因為長時間的使用會有合理的損壞而設定了有限的期限來維持保修狀態。
2. 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是什麼時候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的不斷擴張,越來越多的城郊土地被納入城市規劃中,用於建築辦公樓、住宅樓商務用樓或是建廠等等。一般在土地用於工程建築是都會有一個開發商、承包商,在建設前後對建築工程負責。那麼,我國的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范圍是什麼,時間多久呢?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規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從以上規定可知,在建設工程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時間為:以參加竣工驗收各方正式簽署驗收合格報告之日為保修期的起算時間。但在建設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4條的規定來推定。 3、如果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該日起算;如果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如果因為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建設工程無法完成竣工驗收的,則保修期不能起算。 4、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 保證書 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第6條規定:「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延長保修期。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只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5、根據以上規定,第一, 商品房 的保修期是從交付之日而不是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二,如果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的保修期的存續期限大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則以該存續期作為商品房的保修期;如果交付房屋時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存續的保修期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則按照《規定》確定的最低保修期執行。 二、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綜上所述,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一般從工程竣工句開始了,但一般需到工程交付,承包人提交竣工報告工程隊伍離開即開始。而商品住房的的保修期一般要多餘工程建設質量保修的事件,如出現冷熱水供應或防水等基礎設施的問題可以找房產開放商等相關建設方處理。
3. 質保期一般是多久
質保期期限一般是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裝修工程為2年。如果,在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築所有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應當到現場核查情況,在保修書約定的時間內予以保修。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者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現場搶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4. 房屋質量保修期是多久
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每個部位的保修時間回在《住宅答質量保證書》都有具體時間。
《住宅質量保證書》一般約定地下室及管道滲漏為1年;屋面防水為5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為5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為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為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為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為6個月;管道堵塞為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設備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並寫在工程質量保證書中。
以上就是商品房的保修期限。
資料來源:《住宅質量保證書》
5. 質保時間指的保修時間嗎
保修期和質保期不是一個意思。
質保期和保修期的區別如下:
1、質保期為6至24個月,保修期限為2至5年;
2、質保期自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計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3、質保期可由當事人自主約定,保修期限則由法律直接規定;
4、質保期是發包人預留及返還質量保證金的期限,保修期質量保證金無關。
保修期是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而質保期是對產品質量保證的期限,是對產品質量做出的承諾期限,是一種姿態,一般結合質量保證金提出,可依據承諾期取得質保金,過了這個承諾期的產品應該依然是合格可用的,並仍可追溯質量責任。日常的食品和生活用品等適於前者;固定資產類工業品等適於後者。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6. 工程質量保修期時間從何算起
一、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從什麼時候算 房屋保修期 是指物業開發建設單位在物業交付使用後,對業主承擔保修責任的期限。《 商品房 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第3款規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同時,《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8條規定:「房屋建築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從以上規定可知,在建設工程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時間為:以參加竣工驗收各方正式簽署驗收合格報告之日為保修期的起算時間。但在建設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驗收的情況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4條的規定來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該日起算;如果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保修期從轉移佔有之日起算;如果因為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建設工程無法完成竣工驗收的,則保修期不能起算。 二、當竣工日期與實際交付日期不一致時,保修期該如何計算 如商品房建設項目,工程竣工後,房屋的預售剛剛開始或者還沒有完成,有的房屋預售可能要數年才能完成。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則可能 購房 者購房時保修期將要到期或期限已滿,對於購房者來說,就會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時間的保修服務,這對購房者明顯不公平。 因此,建設部《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 保證書 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第6條規定:「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延長保修期。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只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5條規定的保修期限為:「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次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件、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同時,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類事件的計算應根據具體的建築不同的部位進行相應的計算,對工程在一段時間內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維修,保證工程建築物的正常使用。
7. 商品房的質量保修期是多長時間
根據房地產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即是商品房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等內容。住宅保修期從開發商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購買整棟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及衛生潔具1年;管道堵塞2個月;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的保修期為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雙方自行約定。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8. 商品房質量保修年限一般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商品房住宅的保修期一般是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房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9. 工程保修期的規定的時間
工程質保期最新規定是:建築工程質保期一般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主體結構終生保修。質保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質量保修書中明確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10. 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的時間是
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的時間是()。A、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B、自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0日內。C、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D、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