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社保基數調整,操作流程是:
1、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
2、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人員的姓名與身份證號碼,輸入變更基數即可;
3、在如果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4、如果沒有社保服務平台,就只能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是什麼
1、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2、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3、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
繳費基數在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九十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