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保修
回答樓主的問題
根據我國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五條 銷售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四)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應當說明微型計算機商品的配置,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當面向消費者交驗商品;
2. 核對商品商標、型號和編號;
3. 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三包憑證應當按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見附件2)的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並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註明商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
(五)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不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計算機商品;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如果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微型計算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修理、更換。
看了樓主的敘述
買了一塊硬碟(是散裝的,沒有包裝盒),商家只開了一張發票
很顯然 當初商場在銷售此移動硬碟時 就已經違反了規定
沒有包裝 沒有生產日期 沒有三包證明
屬於三無產品
至於你目前的情況
不能夠要求其免費維修了
關鍵是 沒有保修證明
所以你一定要吸取教訓
你可以看看這個商場是否還在銷售此種硬碟
是否還是沒有任何證明
如果有 你可以向當地工商部門進行舉報
舉報他們銷售三無產品
另外 建議你找一家硬碟維修店進行維修
以後一定在購買以前
索要 所有的商品證明
包括 發票 三包證明 維修記錄卡
回答完畢!
『貳』 在4s店買車時,銷售在我的保修證上寫的銷售日期,比我真正的購買日期提前了一個月!對我有什麼影響
現在的汽車通常是保修三年或六萬公里,銷售日期提前一個月,保修期結束也提前一個月。
『叄』 三包有效期是指保修卡上所說的保修期嗎
是的。
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
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3)保修證上寫的銷售日期有什麼影響擴展閱讀:
三包有效期注意事項
1、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2、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肆』 三包憑證是什麼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綜上所述:三包憑證就是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物品進行包修、包換、包退的一個憑證,且三包憑證是開具的發票,只有憑發票才可以去維修。
『伍』 急!在線等 買了手機 對方開了發票和保修證書 但是少添了好多
拿到當地售後詢問下什麼都明白啦,在這里說得再清楚也沒有當面詢問售後簡單明了。
『陸』 電視機裡面貼的標簽保修憑證撕毀無效的下面標注的日期是什麼意思
電視機里貼的標簽,保修憑證,撕毀無效,下面標注的日期。說明這些標簽是在保修的過程中需要的一個憑證,標注的日期是當時的一個出廠日期。
『柒』 保修期是從什麼時侯天始計算的
如果有購機發票,是可以按照發票上的時間開始保修。
如果不能提供發票,那就只能按照出廠時間了。
『捌』 質保期到底是什麼定義
三包法規定,產品保修時間是從售出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正規發票為憑),誰銷售誰負責。廠家的生產日期和經銷商的壓貨時間之間的差值是不能轉嫁給消費者的。 經銷商承諾的三年保修(包括換)我估計是這樣的:在產品保修期內,如有良品,給予良品更換;如無良品,給予保修。 既然樓主手裡面證件憑據都齊全,經銷商還推諉的話,就打315投訴到銷售方負責位置。
『玖』 買電腦的保修期到底什麼意思
三包規定是國家定的,是法律,不是企業自身的約束規定,明白?所以只要規定的,他不做就是違法,所以他不敢不做,這是對消費者的保護和承諾,所以符合規定的不掏錢~~~
你的機器買的時候應該告訴你保修幾年,這個時間基本就是保修時長,品牌不一樣,售後保修期也不一樣,三包規定的非人為損害保修期限為:整機1年。電池充電器6個月。但是一般企業都翻倍,也就是主機2年,電池一年。但是主機一般又是分部件保修,比如硬碟,主板一般耐用的部件2年,液晶屏等易耗損的1年,但給你說2年,這就叫奸商~ ~ 有發票按發票時間算,沒發票按出廠日期算,出廠日期肯定早於你的購買日期,所以按發票時間會就一些。
我在補充一句,我是聯想的,當時屏有問題,一句廢話都沒有,各種道歉,然後直接換新屏,當時見有人的屏幕劃花了,都沒問是不是人為的,直接換新屏~ ~ 朋友宏基的,也是不廢話,他的過保了,但是給了很多有價值的建議,沒有忽悠沒有欺騙。所以總結,因為品牌售後同樣關系品牌形象,不會亂來,能幫你解決的都幫你解決,在保修期的這是他必須履行的義務,所以他們態度好,不在保的出於企業形象考慮也不會亂來,一般都這樣,但是個別的..上次在鄭州聯想售後人太多,態度真的很- - 等了好久...
不是很懂的話,我摘錄幾條你看看:
第24號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經2002年3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2002年6月27日信息產業部第10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
信 息 產 業 部 部 長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四條
(四)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三包憑證應當按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見附件2)的要求准確完整地填寫,並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註明商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修理者應當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維修人員應當具有執業資格,持證上崗;
(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軟體維護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
第十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維護、修理,並保證修理後的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出現故障,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修理或者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見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 售出後第8日至第15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停止生產時,應當調換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五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者不低於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不願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並按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六條 微型計算機主機商品符合退貨條件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將與主機同時銷售的顯示器、鍵盤、滑鼠器等商品一並退貨。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選購件更換兩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八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軟體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同樣軟體。更換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性能故障的判斷,應當按商品銷售時的配置,並在產品使用說明規定的狀態下進行。
第二十條 整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整機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換後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第二十三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憑發貨票和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商品的,應當調換不低於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憑發貨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產品的,應當調換不低於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條 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後,屬於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於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生產者、供貨者賠償後,屬於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沒事研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