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規定的裝修工程保修期限一般是多長
裝修工程質量保修年限具體是兩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一般是兩年。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⑵ 室內裝修電線保修期是幾年
首先,家用電線也就是布電線,按照國家規定它的質保期是30年。這個數字對很多家庭來說應該是夠用了。加之現今很多的家裝中採用暗線及牆體布線,線纜的作業環境很封閉,對於電線的絕緣老化上沒有什麼加速因素,所以40、50年都應該沒有問題。
⑶ 給水管道的保修期是多少時間
最低質保期是兩年。
⑷ 水電安裝質保期
水電安裝工程質保期為兩年。在正常使用條件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⑸ 市政管道安裝工程質保期是多久
市政管道工程質保期是2年,是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最低保修期;保修期一般由承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在質量保修書中明確規定,還包括保修范圍、保修責任等內容。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⑹ 房屋水管保修期是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房屋水管保修期限為兩年。保修期是工程竣工之後,承包人對該竣工工程負責保修的期限。保修期的時間在承包合同中規定。保修期的起算日期從業主工程師發給工程竣工證書之日算起。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⑺ 管道保修期幾年
管道保修期應當是20年,
因為管道的使用壽命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20年,
因此管道的設計製造安裝檢驗應當滿足
設計壽命
,
在沒有特殊說明的情況下應當是20年。
⑻ 請問建築水電安裝保修期是幾年啊
建築水電安裝保修期是2年。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A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C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D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E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F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進行招標。
第九條
建設單位必須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原始資料必須真實、准確、齊全。
第十條
建設工程發包單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降低建設工程質量。
第十一條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條
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也可以委託具有工程監理相應資質等級並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該工程的設計單位進行監理。
⑼ 開發商暗埋水管漏水誰的責任
兩種不同的主張權利的方式。
第一是合同關系,按照保修期的規定,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第二是按照侵權關系,按照侵權責任法關於侵權責任的法律關系。
但是,兩種不同的主張,會導致不同的後果。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1、(關於合同關系)可以按照房屋買賣合同關於保修期的規定來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因為的確已經過了2年的保修期限,所以會被法院駁回(即不能主張合同關系)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案例一:
近日,家住濟陽縣某家屬院的王女士,給本報的「有事您說」打來電話咨詢,樓上的廚房下水道向下滲水,究竟應該物業來修還是樓上的住戶自行修理。
縣房管局開發管理科相關負責人稱:「樓上漏水,該誰修這一問題也是分很多情況的。」如果房子還在交房後兩年時間內,也就是所說的保修期之內,如果房屋漏水是建築問題,這樣的情況下,應該是開發商進行修理。
如果過了保修期,發現樓上的房屋滲水或者漏水,都應該由業主進行協商自行修理,其中包括自行准備更換的具體材料等。如果此小區有物業,那麼物業應協助住戶修理漏水房屋,主要給予住戶人員上的幫助等。
此外,濟陽縣還有一些比較老舊的家屬院等,由於沒有物業管理,就像王女士所在家屬院,應該與樓上協商解決,一起修理漏水滲水處。
⑽ 室內暗鋪水管破裂開發商責任維修期幾年
按照建設部出台的相關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2年,水、電、防水工程是5年。
如果在5年來水管破裂,無論明裝還是暗鋪,都可以找開發商維修,一切費用由開發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