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抵押的房子拆遷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這一情況告知抵押權人,依法清理債務,或者為抵押權人重新設定房地產抵押。
若抵押人未按規定作出.上述行為,抵押權人有權向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保留追償債務權利,要求就欠款金額在補償款中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Ⅱ 在農村債務抵押的房屋可以翻新再建嗎
可以,但是如果不能還錢,房子就是別人的了。翻新的錢白花了
Ⅲ 如果房產抵押貸款成功後遇上舊城改造房屋要拆遷怎麼辦
如果銀行沒有介入,就等著。
如果銀行已經介入,盡量吧貸款還了。或者跟他們將還貸的事情,比如用的的住房置換貸款(吧別的房子抵押上,給這個房子解貸)。銀行是有權介入的,因為你的房子拆了,你拿補償款了,不還貸了,銀行拿里沒轍,銀行有權保護自己的資金安全,所以銀行有權介入。
原創答案,希望給分。。
Ⅳ 房產證抵押房子折遷怎麼辦
法律分析:針對抵押房屋拆遷,補償方式是貨幣補償,那麼抵押權人有兩種選擇,一是與抵押人協商一致,重新簽訂抵押協議;二是向債務人主張就其拆遷補償費優先償還債務。如果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不能達成一致重新訂立抵押合同或者不願意將其拆遷補償費用於優先償還債務,則抵押權人可以通知拆遷方暫時不支付拆遷補償金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Ⅳ 公司已經在銀行做了抵押的房產要拆除重建怎麼辦如果不通知銀行或有什麼法律後果
拆遷房子無須提前還貸款 ,不是你的個人行為導致 ,你什麼都不用管 ,沒有你的任何責任 。等著他們找你吧 ,不找就沒事 ,現在可仍然正常還貸行了 。
Ⅵ 舊房翻新需要哪些手續,一修房屋快修舊房翻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如下規定: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第八十八條 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 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九十條 辦理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
除上述規定外,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建議你到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去詳細咨詢一下。
Ⅶ 抵押房屋被動遷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抵押的房屋遭遇拆遷要求重新設定擔保財產。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Ⅷ 抵押的房子拆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1、償還貸款本息,注銷抵押登記,再去辦理有關拆遷登記事項;2、以銀行認可的它處房產置換抵押房產;3、以拆遷補償費清償貸款本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