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假如我被公安機關懷疑有犯罪行為,而被帶去問話。那麼公安機關的這種行為叫什麼我在這一過程中有何權利
假如我被公安機關懷疑有犯罪行為,而被帶去問話。那麼公安機關的這種行為有可能叫做傳喚。我在這一過程中的權利: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公安機關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另外,在訊問過程中,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同時公安機關應告知,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第一百一十八條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的法律規定。
⑵ 公安局打電話叫我去問話,要怎麼辦
先了解清楚,是不是公安局給你打的電話及回去問話的原因
如果免不了的,就回去。
如果讓你當證人,你完全可以不去。
⑶ 賣翻新機,被查到30台,有品牌的諒解書,公安了交了罰款,取保出來,現在三個月了要去報道,用不用坐牢
這個是不用的,放心就好了! 這個是不用的,放心就好了!
⑷ 被公安局叫去問話,都超過24小時了還沒出來,怎麼辦
如果是傳訊,一般不能超過24小時。如果是超過24小時,多數情況是刑事拘留了。建議到公安局咨詢一下,如果問不到消息,只能再等一等。
⑸ 老公被抓了,我被抓去問話,警察連哄帶嚇說了好多對老不利的證據,我現在該怎麼
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去面對已發生的事情!還有不是很有把握的事,盡量不開口說話,因為有些事會越說越亂,會惹麻煩的!對別人說的任何事,不急於承認,也不急於否認!盡量保持理性地還原事實真相,於你於你老公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