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欺詐騙保典型案例有哪些
案例一:社保卡遺失被盜刷案
基本事實:
舉報人通過撥打我局舉報受理電話,舉報本人社保卡遺忘在醫院自助繳費機上,當天下午被人盜刷,舉報人同時報警。我局接到舉報後,按照《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的通知》(京醫保發〔2019〕11號)規定,由屬地區醫保局進行調查核實。
調查人員通過查詢醫保信息系統、與醫院及派出所核實等方式,查實袁某持舉報人丟失的社會保障卡就診並代開葯,查實金額5875.75元。
處理結果:
以現金方式追回盜刷卡人袁某騙取的5875.75元醫保基金,並獎勵舉報人588元。
案例二:使用本人社保卡為他人開葯案
基本事實:
醫保部門在審核中發現,仲某於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間在多家醫療機構多次就診,重復開取大量治療慢性病的葯品,超量天數46天至296天不等。在對仲謀約談中,仲某承認將超量開取的葯品給老家的親戚服用。
處理結果:
經市醫療保險違規案件聯席會研究決定,追回參保人仲某個人違規費用8156.83元。
案例三:將本人社保卡出借給他人使用案
基本事實:
2020年10月19日醫保部門接到舉報線索,舉報孟某某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定期開葯賣給葯販子。2020年11月18日,醫保部門對孟某某進行約談,孟某某承認確有將本人社保卡出借給他人使用的事實。經核算,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孟某某將本人社保卡出借給他人就診取葯,涉及醫保基金15073元。
處理結果:
醫保部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孟某某停卡三年,並追回違規費用15073元。
案例四:多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
基本事實:
2020年4月以來,何某某夥同李某某持他人的社保卡就診開葯。何某某共騙取醫保基金累計人民幣14267.6元, 李某某共騙取醫保基金累計人民幣7346.2元。
處理結果:
2020年6月19日,何某某、李某某被公安部門抓獲。2020年11月13日,區人民檢察院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區人民法院確認了何某某、李某某的犯罪事實,一、何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三、退賠款人民幣21613.59元,退回北京市醫保基金,餘款折抵二被告人罰金。
案例五: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醫案
基本事實:
醫保部門在日常審核工作中,發現李某一年裡在兩家醫療機構開取了大量治療慢性病的葯品,調查發現持李某社保卡就醫人員為仉某某。在對仉某某約談中,仉某某說李某社保卡是撿來的,承認曾用自己和李某的社保卡開取葯品,轉賣他人獲利。醫保部門將此案線索移交公安部門。
處理結果:
醫保部門依據相關規定,決定對仉某某停卡三年。經法院審理,仉某某犯詐騙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退賠醫保基金損失,並處罰金1萬元。
以上內容參考 東方財富網-北京通報12起欺詐騙保案例多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案在內
⑵ 上海偵破超三千萬元手機維修詐騙案,該案件的始末究竟是怎樣的
引言:現在是一個網路化的社會,因此每個人手裡都有手機,如果說沒有手機的話,感覺自己與這個社會都脫軌了。不管是老年人也好還是成年人也好,他們手裡都是有手機的,只不過有的是智能手機,有的是非智能。它們的功能不一樣,所以價錢也不相同,在購買手機的時候選擇的都是自己喜歡的款式,並且價格都不太便宜,當自己手機出現問題的時候都想著要去維修,這樣的話可以用的時間久一點。
正是因為他的這次報案,讓警方開始著重調查。之後警方判斷說,這是一個通過網路發布廣告招攬客戶,以低價誘騙客戶上門或者是基建維修,進而騙取高額的維修費用。這種新型的詐騙團伙也是非常可惡的,後來他們還是被一網打盡。因此也提醒大家在修手機的時候盡可能的去那種官方的網店,這樣的話對自己的財產安全能夠有所保障,並且對自己的手機來說也是比較負責任的。
⑶ 國家醫保局曝光9起欺詐騙保案件,具體情形如何
2月24日,國家醫保局在官網曝光了2021年第一批共9起欺詐騙保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遼寧省錦州市錦京醫院欺詐騙保案」、「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坡春望醫院欺詐騙保案」、「江蘇省連雲港市朱某某欺詐騙保案」等,具體如下:
一、遼寧省錦州市錦京醫院欺詐騙保案
經錦州市醫保局與公安局聯合調查,發現錦京醫院院長黃某某夥同醫院內外多人通過借用職工、居民、學生醫保卡在錦京醫院醫保系統刷卡辦理虛假住院,騙取醫保基金290683.15元的違法事實,該案全部違法資金290683.15元被追回並返還醫保中心基金賬戶。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黃某某,錦京醫院院長,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田某某,錦京醫院法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被告人徐某某,錦京醫院醫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被告人段某某,錦京醫院財務人員,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被告人楊某某,錦州九泰葯業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被告人韓某某,遼寧石化職業技術學院教師,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二、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坡春望醫院欺詐騙保案
經長沙市公安局聯合醫保局調查,發現長沙市望城坡春望醫院副院長李某某、院長兼法人劉某某等人存在在葯品、化驗檢查、中葯封包治療等方面騙取醫保基金共計人民幣4253947.38元的事實。涉案人李某某、朱某某已分別向長沙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退還違法所得人民幣200萬元、10萬元,其餘違法資金2153947.38元也已返還長沙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經法院審理判決如下:劉某某、李某某騙取國家醫保基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處劉某某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處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萬元。
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碩縣和碩絲路頤康中醫院欺詐騙保案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碩縣醫保局根據舉報線索展開調查,發現和碩絲路頤康中醫院法人楊某某存在偽造病歷、降低標准住院、虛計費用、濫用抗生素等行為的違法事實,涉嫌違規使用醫保金額10.44萬元。案件移交公安後,該案涉案人員楊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刑事拘留,全部違法所得被追回並返還至醫保中心基金賬戶。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和碩絲路頤康中醫院法人楊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四、湖北省黃岡市紅安縣七里坪鎮中心衛生院國醫堂曾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紅安縣醫保局與公安局聯合調查,發現七里坪鎮中心衛生院國醫堂(康復治療科)員工曾某某於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5月25日,通過偽造病歷文書方式騙取醫保基金的事實,該案違法所得資金被追回並返還醫保中心基金賬戶。
經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曾某某犯詐騙罪,詐騙金額為264927.12元,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五、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劉家營鄉衛生院原醫保專管員兼葯房收費員年某某貪污案
經唐山市豐潤區醫保局調查,劉家營鄉衛生院醫保專管員兼葯房收費員年某某涉嫌在2018年期間通過虛報住院信息騙取醫保基金。該案移交公安後,經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固定了有關證據,確定以上違法事實,追回違法所得資金44884.65元。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年某某因涉嫌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六、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寧城縣一肯中鄉八肯中村村民李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赤峰市寧城縣醫保局調查,參保人李某某存在通過故意隱瞞第三方責任,於2017年至2019年使用醫保基金報銷醫療費用38964.66元(該費用不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違法事實,涉嫌欺詐騙保。
2020年4月2日,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追繳被告人李某某違法所得資金38964.66元返還醫保中心基金賬戶,並處罰金人民幣5千元。
七、江蘇省連雲港市朱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連雲港市醫保局調查,參保人畢某某兒媳朱某某存在聯合醫生蔣某某故意隱瞞第三方責任並通過偽造《外傷審批表》內容等手段使用醫保基金報銷醫療費用22859.82元(該費用不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違法事實,涉嫌欺詐騙保。案件移交連雲港市海州公安分局後,查證以上情況屬實。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朱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退還22859.82元至醫保中心基金賬戶。
八、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參保人員楊某某欺詐騙保案
經滁州市來安縣醫保局調查,參保人楊某某存在通過故意偽造3張住院發票准備醫保報銷的事實,涉嫌騙取醫療費用15.5萬元。案件移交公安後,查證以上情況屬實。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被告人楊某某犯詐騙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萬元。
九、雲南省普洱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楊某某挪用公款案
普洱市醫保局調查發現普洱市醫保中心原財務統計科科長楊某某存在挪用醫保資金重大嫌疑。經將案件線索移交普洱市紀委監委、公安進一步調查,鎖定證據,追回全部違法所得資金並返還醫保中心基金賬戶。
經當地法院審理判決如下:普洱市醫保中心原財務統計科科長楊某某挪用公款人民幣947836.89元,構成挪用公款罪,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⑷ 有哪些為了騙保做出的殘忍事情的案件你知道嗎
有不少的犯罪分子為了讓別人買保險,就是會選擇去詐騙。不管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都不要輕易的去相信別人的推銷,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斷。有的人辛辛苦苦的一輩子把錢全部都交給了別人,這也是讓人非常可怕的。這些騙子都是希望農民可以落入到自己的陷阱當中,他們也希望能夠獲得農民的錢。這些騙子都會進行忽悠老人說自己是哪個公司的,希望老人有一定的保障。老人對於這些事情當然是有便宜就占,所以他們也是緊緊的抓住了這個吸引力。
總的來說保險這件事情一定要理性的看待,不要讓自己想什麼就是什麼。即便是買了巨額保險,自己也不要輕易的向別人透露。騙保的方式是有很多的,有些媽媽也是想著能給孩子一份保障的。這種事故的發生是有很大的幾率會降臨在自己的頭上,所以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防騙意識。
⑸ 騙保險如何定罪
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
【保險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⑹ 騙保險如何定罪
法律分析:
騙取保險罪立案標准: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保險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六條
保險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二)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⑺ 保修一年的東西過了時間如果欺騙老闆說剛買的犯法嗎
這種事情倒不至於犯法,只要錢數不是特別的多,這只是屬於違反道德,而且時間過得太久了 ,你已經沒有辦法查證了。
⑻ 被假售後騙了能報警嗎
被假售後騙了,公安機關可以立治安案件查處或者刑事案件偵查。被假售後騙了
你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報案電話號碼110。
實踐證明,報案越早越利於案件的破獲,挽回損失的可能性也就要大。
⑼ 詐騙案例分析求助
詐騙案的分析主要圍繞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詐騙罪定義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二、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⑽ 騙保屬於什麼案件
法律分析:屬於保險詐騙罪,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