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祖宗傳下房子在祠堂的前面舊房已翻新了,不影響後面祠堂嗎
翻新而已不會影響整體格局
㈡ 祠堂毀掉後祠堂中的橫匾可以放家裡嗎
可以的,這個沒有任何關系的
㈢ 祠堂翻新政府有沒有補助
這個當然沒有補助
一般是家族分擔翻新的費用
㈣ 祖宗建有一個祠堂、在破四舊的時候收為公有、後來一直由村裡使用,土
首先,破四舊和文革都沒有相應的法律理由剝奪合法財產,村級集體更沒有這個權利,所以佔有也是非法的,要是私有財產的話早就返還了。 其次,祠堂和寺廟一樣,屬於無益公產,無益公產是指沒有具體利益人的公共財產,土改後土地變成集體了,而祠堂之類公產,土改法有明確的規定除被國家徵用用作醫院或者學校外,產權仍然不變,這意思很簡單仍屬於家族共有;祠堂也屬於物權法中的祖產,從繼承權的角度來說,該家族是人人有份。但不管是公產也好,人人有份也罷,家族既不是個人又不是法定的社會組織,在我們國家沒有權益人的地位,正中我們國家法律的漏洞,往往是祠堂所在地的村級經濟合作社成了祠堂的所有人。不管是從土改法和物權法的角度來說,非單一姓氏的村級集體獲取家族祠堂的所有權都是不合理的,但現在很多地都是政府說了算而不是法律說了算,所以要維護你們自己的權益還得拿起法律的武器,土改法對於祠堂的歸屬權問題最高院已經有司法解釋,結合新的物權法所以法律依據上不成問題。現在爭取祠堂歸屬權有兩條路可走:
一,當所在地的房管或檔案部門去調取該村的土改資料,看看該祠堂有沒有被土改,假如有土改資料,那就恭喜你們了,土改時期房產歸屬爭議沒有現在這么復雜,一般農村土改會將祠堂土地的所有權仍劃歸村集體,但地上房產所有權給家族共有,所以又會一個「代管權」,這個代管人一般為族長或者經濟合作社或者當時得使用人,假如代管人是族長的話,就十分簡單了。假如是代管人經濟合作社的話,經濟合作社和其他代管人,則必須得承擔起維修或因管理不善倒塌的代管責任。假如查不到資料,說明沒有被土改過,你們要是家譜里的祠產信息還在,而村裡卻拿不出佔用依據,包括土地房子都是非法佔有了,這官司就適合新物權法了。
二、成立合法的社會法人組織,比如祠堂管委會或文化研究會之類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向房管部門申請祠堂房產證或者祠堂代管證。第二條路最好還是跟地方政府搞好關系,並且和村委會合作,將祠堂的部分功能用作公共文化場所。
㈤ 中國以後還允許建祠堂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清楚祠堂存在的意義是什麼?祠堂這種東西在南方很多地方都有,而祠堂也不代表著僅僅是一座古風的建築,那是一姓之人的信仰,那是一個家族的靈魂,南方百姓的祖先靈位就在這個祠堂裡面,我們華夏有這么一句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而在南方這邊,祠堂就是祭祀祖先之所在,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蛋也是屬於南方的小伙,在我們這兒,如果有以前遠離家鄉,出外發展的遊子,若想尋根問祖,都會去當地的祖宗祠堂查閱族譜,看是否能找到熟悉的祖先之名。
還有順帶說一句,祠堂代表我國各民族的歷史上重要人才的記載,他們對鞏固國家建設國家,有貢獻,有發明,有改革,有進步!後人為了記載和紀念特修祠堂。祠堂內有家族歷代的記錄,有分支輩分的族譜,避免“五服”之內亂倫婚姻,避免三代之內近親結婚,不健康的疾病和傳染病遺傳。
㈥ 哪裡有祠堂翻新的公司
樓主你好,碰巧我們公司就與盤古園林古建工程公司聯系過業務的,他們具有廣州最大的古建築、裝修類設計施工人才資源,與多位傳統古建築工藝師及廣州美術學院知名藝術家、設計師進行緊密合作,從事很多祠堂翻新、修復、園林工程設計施工業務,技術一流的,你可以參考一下的。
㈦ 客家人重建祠堂,然後有一個叫"阿公歸火"的步驟,是什麼意思
所謂「歸火」,意即是宗祠經過大修繕後舉行的隆重祭典,有一說是一個宗祠凡六十年「歸火」一次,也叫「升龍轉火」,難有時間依據。
㈧ 舊祠堂翻新需要申請嗎
修祠堂要審批,否則是違法的。
無產權證、無土地證的老舊房屋基礎上修繕、改建祠堂是違法的。首先沒有用地審批,其次改變了土地用途,這是政策不允許的。
㈨ 族裡更損三人,宜翻修祠堂嗎
翻修祠堂是族中大事,必須有長輩安排!如果族人因翻修祠堂而損了三人,那就應避免再翻修,保持穩定最好!
如果族人因其他事損了三人,那事不宜遲,應及時對祠堂進行翻修,以保護族人安全!
㈩ 家族祠堂變成文物後個人能出錢修嗎
向你的當地政府提供,這個祠堂的不可再生性和文化藝術價值,最好有照片和文字並茂。再一個在當地的獨特代表性,還有經濟開發和旅遊項目的創造力,可以給當地政府帶來什麼?對當地的經濟有哪些促進?最好,把祠堂文化說的更深遠,要把祠堂的名人羅列出來,並請他們作為倡導人。
你應該報當地的文物部門,申請建築文物遺產,申請保護基金。國家對這樣的標志性古建築都有保護基金,然後也可以報旅遊項目以經營養建築,當然要經過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你可以寫個可行性計劃報到當地政府,發展當地文化資源。今年國家對文化產業有大量的資金支持,你可也把保護文物和文化產業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