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個公司的辦公傢具哪個部門管
總務科 人力資源 行政 公司架構不同名稱不同,都可能管
Ⅱ 傢具質量問題投訴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傢具質量問題投訴找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 傢具是指人類維持正常生活、從事生產實踐和開展社會活動必不可少的器具設施大類,是由材料、結構、外觀形式和功能四種因素組成,多指衣櫥、桌子、床、沙發等。市場監督管理職能是國家市場管理機關在實施監督管理活動中作用於管理客體的客觀功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十一條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Ⅲ 傢具行業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現在屬於住建局管理,工商局和質監局也可以管轄。大公司大企業設置:老闆、財務部、市場部、銷售部、產品部、行政部、人事部、設計部、技術部、企劃部、倉儲部、物流部、質檢部、售後服務部、信息部網路部等等。傢具公司也不例外,如果公司規模小,可以把一部分部門合並在一起,這要看公司的具體情況了。
法律依據:《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關於2009年度辦公傢具政府集中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
一、采購范圍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其在京所屬各級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各單位)均應按本通知規定進行辦公傢具采購。
二、定點內容 (一)定點有效期。本次招標確定的辦公傢具定點供應商(附件1),其資格有效期自文件下發之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有效期內各單位與定點供應商簽訂的辦公傢具采購合同,至2010年2月28日仍未執行完畢的,在該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繼續有效。(二)定點供應商。本次辦公傢具定點供應商分為兩類:木製綜合類35家,其中b包2家為小規模企業;鋼制綜合類20家。定點供應商將按照《中央國家機關辦公傢具定點采購協議》(附件2)的規定為各單位提供辦公傢具及有關服務。(三)推薦產品目錄。采購中心將發布《推薦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具體見中央政府采購網),該目錄包括部級、司級、處級、處以下和會議室(檔案室)各3個檔次的相關木製、鋼制產品,並公布每件辦公傢具產品的規格、材質、各定點供應商的投標報價及異形加價率(與所公布產品規格不同產生的價格增加幅度),各定點供應商的投標報價均為指導價,各單位可將本目錄作為風格設計、材質設定及預算編制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