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租房中的傢具壞了怎麼辦
如果窗玻璃是自然損壞的,一般來說,有以下三種處理方案:
一是這些東西屬於固定資產,可由房東來承擔費用,更換後屬於房東。
二是如果房東不願意承擔更換屋內設施所帶來的任何費用,那麼承租人可以和房東協商並徵得同意後,自己承擔費用來更換屋內的設施,在退租時可以將其更換的物品帶走。
三是房東和承租人協商後,共同承擔更換屋內設施所帶來的費用,具體各自承擔的比例,視雙方的協商結果而定。
② 房屋租賃期間遇到拆遷怎麼辦
城中村由於房租低廉,成了很多農民進城租房的首選,但城中村經常遇到政府拆遷。為了避免以後的損失所以在進行承租時一定要選擇簽訂正規的租房合同,這樣才能有效的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不受傷害。如果房屋租賃期間拆遷怎麼辦緩讓?公租房拆遷補償款如何確定?我帶領大家來一起研究。③ 出租房內房東的物品損壞了,誰應該負責維修呢
出租房內的東西損壞了,也要看是什麼情況,如果是非人力因素的損壞,那麼就應該是房東自己出錢去維修。
最後,如果租客的使用太“過度”,導致了東西出現了損壞,那麼租客也是需液猛爛要自己賠償的,比如不規范知廳使用電器,有的電器可能一年沒有關過,那麼出現短路或者損壞的情況是必然的,這樣的情況也是租客自己承擔後果,並且賠償房東的相關損失。
④ 拆遷帶有傢具求出租房怎麼辦
租房遇拆遷承租人與被拆遷人解除租賃關系的可以要求提前解約的補償以及相應損失的賠償;承租人與激沖棗被拆遷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可以要求被拆遷人對承租人進行安置。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明拆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屬於違法建築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四)法律、判謹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⑤ 我租房子,合同是一年,租客提前搬出,弄壞了傢具,我該怎麼辦
因為你們的合同是一年的,租客如果是他自己的原因提前搬出,那與你沒關系,也不用退給租客錢。弄壞你的傢具,你可以從他給的押金里扣,就等於是讓他賠錢了。租房一般不是除了房錢還有押金么,你直接扣就可以了。
⑥ 我家房子在出租期間,東西被房客弄壞了,他人跑了,我能找他理賠嗎
房子在出租期間被租客損壞,是可以要求租客按照租房合同來進行賠償的。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6)房子出租時傢具被拆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⑦ 簽了租房合同後出現傢具斷開該怎麼辦
租房合同終止傢具歸購買人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租房合同終止後,承租人應當及時按照符合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返還租賃物,承租人購買的傢具可以一並帶走,出租人購買的傢具應當依約退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虛喚;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差賀凱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七百三十三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根據拍棗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⑧ 租房過程中被拆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屋在租賃期限內遇到拆遷的,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租賃合同可以解除,而承租人可以獲得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等的補償。
法律依據敬搭:《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亮汪拿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陵畢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⑨ 租房的時候不是我的原因傢具壞了,可以找房東出錢修嗎
如無事先約定,可以找房東出錢維修傢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另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由此,一般出租屋的維修事宜,雙方在租賃合同中需要約定明確。
一般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用應當由房東承擔,可以要求房東來維修,或者可以協商先由承租方墊付,再按照維修票據找房東支付。
但是,民法典同時也規定了,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故而,如果是承租方使用造成的損壞,承租方也是有義務賠償和承擔維修費用的。
⑩ 租房損壞傢具該如何賠償
合同上有復相關約定的按制約定的處理,沒有的只能雙方協商,如果傢具原先是完好的,是你們人為損壞的,房東有權要求你們修復,除非你們能修復到和原先的幾乎一樣,不然對於不接受修補的房東也有權要求你們換新的,對於這樣的糾紛即使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不好解決,因為錯在你們,如果房東堅決不讓步的話,最終結果就是賠償換新的錢,最多扣點折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