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賣家違約搬走傢具扣保證金合理嗎
不合理。賣家違約搬走傢具變賣犯法,這屬於民事侵權,嚴重的,構成盜竊罪,賣家違約搬走傢具扣保證金不合理,房屋傢具屬於房東的個人合法財產,這兩者不相抵,搬走傢具的,首先是民事侵權,數額較大的,構成盜竊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❷ 租房合同期滿,房東要扣傢具等損耗的費用,合理嗎
其實是不合理,你只要把房子恢復到以前的樣子,不是太亂,為什麼要請保潔打掃?你問房東你來住的時候他有沒有請保潔打掃。你運氣不好,遇到叼的了,要不就是你把房子給搞的太亂了
❸ 租房房東不退押金,我自己的傢具還不給拉走,應該怎麼辦
租房子是需要給房東繳納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後房客決定搬走,房東卻拒絕退還押金,或者是找各種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
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採取的方式首先是協商。
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
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系並且租賃關系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
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保留下,作為證據支持主張。
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幾種情況,房東有權扣押金: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損壞屬於房東所有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合同的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❹ 租客未搬完的傢具,一個月後來搬需要支付房租嗎
本來到期就應該搬走,你放那麼長時間再去搬,肯定得給人家一些費用,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至於法律行不行的通,真的沒法說,畢竟你兩都沒有什麼手續,但有一點,你這樣放東西在人家,肯定會支付費用的。
❺ 我租房4年,退租時房東發現傢具有輕微損壞,要收300元的折舊費,遠遠超出傢具的市場價格,請問是否合理
不合理,還用說呀,就不給。
❻ 自然磨損的傢具,且入住之前就是損壞的,退房時房東以此為由耍賴不願退1000元押金
要有證據,既然做過溝通關於床的毛病,找到溝通時候的聊天記錄,或者通話記錄,找相關部門投訴解決。這種情況,大都只能因為證據不足自認倒霉了。
❼ 我買的二手房,前房主死活不搬走傢具,我是否可以收取物品放置費
你如果房子有閑置餘地,又與對方達成共識,可以收取放置費,因為他等於佔用你的房屋。如果你不願意讓他存你處,你可求助法律來解決,他非法侵佔你的住宅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❽ 租房子東西沒搬完結果房東要收寄放費
作為租房子的人應在租賃期滿的時間內搬完家,如需延遲二,三天,可與房東商議,求其諒解。時間過長,東西還沒搬完,房東收費也在情理之中。你把自己的東西,白白地放在人家的房屋裡,難道不應該交費嗎?你看看火車站,機場的物件寄存費多少錢,就心態平衡了。
❾ 在外面租房子傢具不要了是房東清理還是自己處理
首先,有簽訂合同嗎?合同里有沒有寫清楚,租房期間,一切關於房屋出現的問題,由甲方,也就是房東負責?如果有寫清楚,水表的90塊是可以和房東說清楚,讓房東補償你的,要不然你直接把電表拆走也行,只要能證明電表是您購買的。
其次,關於傢具的問題,房東的做法沒錯的,有個問題要明確的是,當初您購買傢具時,是否有和房東溝通過,房東是否答應過你,你搬走以後,傢具按折舊費來算。如果沒有,那你可以徵得房東同意,選擇將傢具留下,或者自己找人清理掉。房東的做法從法律上看是沒問題的,只是從人情上看,少了點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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