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親戚家如何辦理居住證
住親戚家辦理居住證需由戶主帶領或申領人持居住證申請表、戶主的戶口簿、房地產權證、寄宿證明、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和近期數碼照片圖像號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證受理點申請:受理點進行初步核對:列印居住證申請表:交申領人簽名確認:出具受理回執。
法律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Ⅱ 在天津住在親戚家,辦理居住證需要哪些手續
摘要 需要准備的資料
Ⅲ 住在親戚家怎麼辦居住證
法律分析: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居住證辦理所需的資料:(1)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2)居住地住址證明(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3)就業證明(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4)就讀證明(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將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所需費用納入財政預算。
Ⅳ 證明親戚居住在自己家怎樣寫
法律分析:借住證明,意思是指借住是親屬或朋友,是親屬由親屬填寫,是朋友由朋友填寫,(填上你名字及身份證號碼),系本人(親屬,朋友),現居住於本人家中,詳細住址(填寫清楚),特此證實,再填上親屬或朋友名字,證明人同樣,聯系電話,最後填上時間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Ⅳ 暫住親戚家居住證明怎麼寫
法律分析:XXX(姓名),漢族,男性,出生於XXXX 年X月XX日,居民身份證號碼:___,戶籍所在地:______。
XXX(姓名),漢族,男性,出生於XXXX 年X月XX日,居民身份證號碼:___,戶籍所在地:______。
經調查了解,XXX與XXX是XX(姐妹、舅甥等)關系。
特此證明!
XXX派出所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