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沒看見,算不算肇事逃逸
出了交通事故,當時沒看見不算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至(五)項規定: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是一個主客觀相一致的行為,即行為人除了必須具有逃逸的客觀外在行為方式,同時還必須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為的心態只能是故意,如果僅僅具備離開現場的外部特徵,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觀故意,則不能認定為此處的「逃逸」。所以認定交通肇事後的逃逸行為必須從主觀、客觀兩個方面把握。
認定肇事逃逸的條件:
1,認定逃逸存在一個前提條件,即行為人對肇事事故應是明知的。如果行為人對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駕車繼續行使,主觀上沒有惡性。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只是在進行正常的駕駛行為。所謂的「逃逸」時不能成立的,如果對於這種駛離現場的行為以逃逸論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是典型的客觀歸責,無論從刑事立法基本原則還是從司法公正角度出發都是不適宜的。當然,這里的「明知」並非要求肇事者對於其中所有的細節都有著具體的明知,只要堅持主客觀統一的原則,對於肇事存在蓋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
2,逃避搶救義務以及其後逃避責任追究。一般情況下,逃逸者不履行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的動機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存在著並不逃避搶救義務但盡可能地逃避肇事責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搶救義務但並不逃避責任追究這種單一動機的情況,前者如甲駕車將被害人撞成重傷後,將被害人盡快送到醫院,但之後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備逃避搶救義務和逃避責任追究這兩個動機中的任何一個,都應認為具備了逃逸。
肇事逃逸的處罰: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貳』 肇事司機說私了後不負修車費,算逃逸嗎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三、哪些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叄』 交通事故一方走了算逃逸嗎
一、交通事故一方離開現場能否算逃逸?
交通事故發生後,無故離開現場都算逃逸行為。
『肆』 發生刮蹭後未發現直接走了,過後才知道,這種情況算逃逸嗎
逃逸在主觀上必須是故意的。 雖然有客觀的剮蹭行為,但主觀並不知情,不屬於逃逸。如果是輕微剮蹭,有理由相信的確不知情的,不應構成逃逸情節。
1、輕微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6)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7)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2、構成犯罪的肇事逃逸:《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4)交通事故後沒有給維修費算逃逸嗎擴展閱讀:
一、交通肇事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
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
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
再次,對於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後,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後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
二、處罰力度
1,一般來說,交通肇事時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才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2,但是依司法解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也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
3,若構成犯罪,或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積極賠償損失可能量刑時會得到從寬。
補充:若沒有逃跑,肯定不構成犯罪。現在只有盡量認錯了,處理好的話很有可能也不會被起訴。
『伍』 沒有碰撞的交通事故,請問前車要承擔多少責任是否屬於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在沒有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不過在這回起交通事故中因為你答交通事故逃逸,所以承擔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你只要帶齊證件和肇事車輛到所屬的交警中隊接受處理!在對方車輛在物價部門評估定損打價.維修完後,你先墊付對方的維修費用,然後根據對方提供的資料和交警的快速處理決定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交警的快速處理決定書如果註明交通事故逃逸,或超過保險報案時間的,保險公司是不給以理賠的!!!)
『陸』 交通事故後,協商一起去快處中心,但一直沒有去,算不算肇事逃逸
當時你們報警了嗎?如果沒有報警,雙方當事人只是各自留了聯系方式就走了,不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讓你去快處中心只是定責任而已,然後按照責任劃分承擔賠償責任。
『柒』 交通事故後離開現場算不算逃逸
算逃逸,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4條對「交通肇事逃逸」定義為:是指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7)交通事故後沒有給維修費算逃逸嗎擴展閱讀
認定交通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9、以上八種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逃逸行為,並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捌』 交通事故後沒理傷者自己去交警報警算肇事逃逸嗎
單獨只有報警的話,其他情況不確定的情況下,還不能完全確定是不是肇事逃逸!需要根據以下內容具體參考!
依據最高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釋,該解釋是:1、要離開現場;2、離開現場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標准,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等 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6種情況不構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況可以被認定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門還對哪些行為不構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規定: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並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後,一方反悔並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後駕車駛離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後,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並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並及時報案的。
『玖』 算逃逸嗎
不算逃匿,復因為你朋友制在現場等個交管部門的處理。
1、所謂逃匿是因違章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當然你可以辯解為因被對方撞了後感覺頭昏去醫院檢查,專門讓朋友在現成等候處理的。
2、就你敘述的交通事故看,對方因違章撞上了你的車,過錯在對方,他應該負全部責任,你也沒有逃匿的必要(事實上是怕交管部門發現你酒後駕駛)。
3、效能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上述粘貼的網頁內容就是規定的逃匿的種類,難道你還想對號入座啊?
再說你如果在交管部門有關系或熟人,應該不會有事的,至於損失,由對方賠償給你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