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進項稅轉出如何處理
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一般進項稅額轉出在期末都不會有餘額的,當期期末要把進項稅額轉出轉到未交增值稅科目里的,也只把增值稅所有稅額全部轉入未交增值稅科目後,才會知道當月需要繳納多少增值稅。
(1)個人維修費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
以下詳細說明需要記入「進項稅額轉出」的幾種情況的會計處理。
1、非應稅
用於非應稅項目等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某企業對廠房進行改建,領用本廠購進的原材料1500元,應將原材料價值加上進項稅額255(17%)元計入在建工程工程成本(註:購入材料貨物或應稅勞務用於與增值稅生產經營相關的,不用做進項稅額轉出)。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1755
貸:原材料 1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55
2、免稅項目
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某自行車廠既生產自行車,又生產供殘疾人專用的輪椅。為生產輪椅領用原材料1000元,購進原材料時支付進項稅170元,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基本生產成本--輪椅 1170
貸:原材料 1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70
3、集體福利
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進項稅額轉出
例:某企業維修內部職工浴室領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購買原材料時抵扣進項稅3400元,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浴池維修) 23400
貸:原材料 2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3400
4、非正常損失
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進項稅額轉出。
如果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其價值為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應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企業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比如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其價值同樣為零,所耗用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無法抵扣,也應作為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 做進項稅額轉出時,會計分錄怎麼做
(1)發生需要轉出時: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2)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法-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出現在發生以下兩種情況: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補充:退貨不屬於進項稅額轉出,而是直接憑對方開過來的"銷項負數"發票直接沖減進項稅額,也就是:
借:庫存商品(紅字)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紅字)
貸:銀行存款(紅字)
(2)個人維修費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
例:某零售商業企業A櫃組在月末盤點時,發現短缺某種商品售價400元(不含增值稅),原因待查,根據上月的該種商品進銷差率15%計算,調整有關帳目: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340
商品進銷差價60
貸:庫存商品400
短缺商品經查屬營業員的過失,營業員應負賠償責任。經查,短缺商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為58元,其會計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398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 34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58
企業發生意外事故,損失庫存外購原材料金額32.79萬元(其中含運費2.79萬元),進項稅額轉出=(32.79-2.79)*17%+2.79/(1-11%)-11%=5.31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入帳時計入原材料成本的是價款,進項稅額是價款乘以增值稅稅率(17%或13%)。
運費發票的應抵扣的進項稅額是運輸費用總額(含稅金額)乘以11%的抵扣率,計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額為運輸費用總額減去計算的應抵扣進項稅額。
因此做進項稅額轉出時,要將計入原材料成本的金額先換算成全部的運輸費用,再計算應轉出的進項稅額。2.79/(1-11%)就是計算全部的運輸費用,再乘以11%就計算出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3. 車輛維修費進項稅金轉出到哪個科目
車輛維修費進項稅金轉出科目:
如果是支付的管理部門的維修費,計入「管理費用--修理費」科目。
如果是支付的銷售部門的維修費,計入「營業費用--修理費」科目。
如果是支付的車間的維修費,計入「製造費用--修理費」科目。
基本原則
車輛用於行政管理部門的入賬管理費用,用於生產運輸貨車的入賬製造費用。
公司與個人簽訂用車協議,協議上規定日常費用是公司負擔的,應該按正常費用入賬公司帳。由個人承擔的不需入賬。
租車費用讓對方開勞務費發票,這時對方產生稅金。公司沒有稅金發生。
4. 什麼情況下需要做進項稅轉出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但是企業已經抵扣的,需要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具體情形包括: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2.非正常損失所對應的進項稅,具體包括:
(1)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3.特殊政策規定不得抵扣的進項稅
(1)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2)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 關於進項稅額轉出的賬務處理
1、結轉應繳納增值稅(即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差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實際交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進項稅額轉出的原因包括:
1、將不能抵扣的部分計入抵扣金額內;
2、改變用途,原來可以抵扣變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攤計算、劃分可以抵扣與不能抵扣的部分;
4、發生財產的非正常損失。
(5)個人維修費進項稅額轉出擴展閱讀
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於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在產品和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時,應將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稅額從當期發生的進項稅稅額中扣除,在會計處理中記入「進項稅額轉出」。
所謂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是將那些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但購進時已作抵扣的進項稅額如數轉出,在數額上是一進一出,進出相等。
而視同銷售是指企業對某項業務未做銷售處理,但按稅法規定應視同銷售交納相關稅費,需計算交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進項稅額轉出僅僅是將原計入進項稅額中不能抵扣的部分轉出去,不考慮購進貨物的增值情況;視同銷售銷項稅額是根據貨物增值後的價值計算的,其與該項貨物的進項稅額的差額,為應交增值稅。
6. 進項稅額轉出怎麼做賬
進項稅轉出的憑證:
借:在建工程、應付福利費、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於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