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東不修老化的東西,要修呀我承擔費用!如我不承擔讓我搬出去,說付我違約金!我可以不搬嗎
是房東違約。《合同法》規定維修義務由出租方承擔,如果房東擅自將你趕出去,那就是房東違約。
Ⅱ 我已經搬走,房東不來收房,法院判我隨時解除合同,但要我交四個月的房屋佔用費可以這樣判嗎訴狀里沒有啊
這情況租房有協議,根據協議條款分別對待,不別亂來。
Ⅲ 租客已經搬走了一個月了當時水電費都已經交清一個月後房東又要電費這事怎麼處
如果確定搬走的時候把各項費用都結清了的話,那走後產生的費用你可以不用繳納了
Ⅳ 房東有維修的義務嗎
我們國家的《合同法》中對於租賃合同有明確的規定,雙方明確的權利義務是十分明確的。
1出租人即房東有義務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若租賃物品質降低而危機承租人使用收益或者其他權利時,則應維護修繕,恢復原狀。
2作為承租人a也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在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b您也有義務妥善保管承租物,若未盡妥善保管的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您和房東之間已形成租賃關系。對於房屋現在的問題,由誰賠償應視情況而定。A在你租房時這些問題就存在,維修費用當然是房東自理。B在租房是的合理損耗,也應房東自理。C你的使用不當,費用由你承擔。D還有我覺得你說的很對,房子在你交房的時候房東就應該有檢驗義務,現在已經退房這么久了,你完全有理由不承擔維修費用,除非房東能證明這是由於你的不合理使用造成的,你才應該承擔。
說了這么多不知你聽明白沒有?我如果是你連那200快都不會給!怎麼租了一回就把你給賴上了?要是改明兒,房子塌了,還要怪你太重,讓你賠出房子了?如果真的不是你的原因,對於房東的無理要求,就要給他點顏色,欺負人好說話!ps:下次租房時一定要先把房子看好了,有問題的,一定要房東維修好再入住。
Ⅳ 我租房子那裡蹲坑壞了住了兩年搬走了後來房東要我把蹲坑修好!請問這是誰的責
你租房子的時候,如果發現廁所是壞的,當時就應該跟房東表明現在過了兩年你要搬走了房東來驗收房子的時候發現廁所是壞的要你修好,這只能是由你來修好啊,因為他再給你之前是確認了,是好的。
Ⅵ 求助:租房中衛生間漏水,房東要求我們支付維修費用
最好的辦法,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要花錢的,現在想不花錢解決一些問題,很難辦到,你也可以撥打110,說明情況,讓當地民警幫助你解決問題,朋友,你也夠倒霉的,其實按道理說,你們既然租了他的房子,水電費都已經自己承擔,房屋某些地方損壞不應當讓你來承擔,房租是干什麼用的,要是房子虧損也讓你們來承擔的話,確實有些不太合理,就算是這一天房東是正確的,那麼你們想搬家他不退押金,這是絕對的侵權行為,你完全可以控告他!別害怕,這么點小問題,可以很快得到解決的,就是說,你要是有錢,就起訴他,沒錢的話,報警!越快越好,祝你成功
Ⅶ 長期租的房子不租了房東說要交維修費合理嗎
房屋維修費該由誰來承擔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回務,但當事人另有答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條規定:「承擔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擔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望採納
Ⅷ 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家電耗損,房東要我出維修費用
除了有合同約定的,就只能按約定的執行。你說的家電「耗損」指什麼?是內冰箱、電視還是容空調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
這些在你們的合同里應該有約定的,如甲方提供包括家電在內的設施設備等,應該說具備了這些條件也使租金比沒有這些設備的高,或者房東的房子容易租出來去而產生經濟效益。這些設備等由乙方使用,產生的電耗理應有使用者承擔,至於日常的維護等應該有約定。
這些「耗損」,也可以看是哪種情況,是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是意外故障,如雷擊等?是家電到了使用壽命期?還是你或你的朋友造成的人為損壞?除非是最後一種情況,你都可以與房東理論的。當然據你所說,房東是「不想評價」人,所以還是不要與他講理,可以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地說服他(她)。如:租的房屋出現正常維修了,錢是誰出?自來水或是電路壞了,誰出錢維修?他如果還和蠻不講理,你可以這樣回擊他,你是我的房東,與這些電器一樣為我服務,那麼你在收房租的過程,突然摔倒,治療費還是我認?(笑)
如果是不費用就不要與他一般見識了,自認了就是。或者乾脆退了房子!
Ⅸ 租房子我們不要暖氣,房東就要我們交暖氣設備維修費合理嗎
不知道你說的不要是指的
1 該小區覆蓋暖氣 而你們不想要 希望不通暖不交供暖費
2 該小區版暖氣不是公權共 是私人或者選擇性安裝公司的 而你們不需要暖氣 並且房東房間沒有裝暖氣
如果第1條那麼無話可說 小區統一供暖 每家每戶都有不能取消 不管用不用都得交 如果是2條 當然可以不交 但是一般房東都已經裝好暖氣 他們都有協議的 所以你還不得不用 不得不交 除非換房子。。
至於為什麼小區覆蓋暖氣就必須得用 道理是為了保護整體利益 如果想不用就不用的話 供暖公司通到小區的暖氣通道需要很大一筆開支 而且如果小區里一半人不用 勢必會照成暖氣不通暢 影響用暖氣的人供暖 所以是必須的
Ⅹ 搬出租房,房東竟然要我承擔部分電器維修費,但當初電器壞並不是我人為原因,請問是否有法律依據謝謝!
首先要看你們是否有租房協議,如果有且約定了租期,那麼房東提前賣房屬於違約行為,應向你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其次,房東應當保證承租房屋內設施的維修和管理,所以電器損失你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電器的使用和消耗都應當包含在房租內,你不需另外再支付費用。最後,對方應當提前要求你搬遷留出一定時間方便你找房,因此多出的5天不應給付房租。即使多住了,也是因房東違約在先。先協商,協商不成,就不用再理會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