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突然停電給家用電器造成損壞是否可以索賠
如果是電力運行事故導致的家用電器損壞是可以索賠的。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1)家用電器燒壞電力公司要賠償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如果判定是電壓原因造成的電器燒毀,居民應該及時和電業部門取得聯系,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事發7日後舉報無效。
2、在電壓出現反常的情況下,居民最好趕緊將家裡的電器插銷都拔下來,或拉開電表箱內的開關,並立即撥打電業客戶服務熱線電話95598報修,由專業人員來處理。
3、由於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電器損壞,電力部門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由於施工單位外力破壞或自備發電機串電等第三人責任造成居民家中電器損壞的,應該由相應的責任人負責賠償。
B. 我的家電因為供電局供電造成損壞如果要賠償的話有什麼手續
(1)由來於供電企業責任造成居民家用源電器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損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2)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賠償。
C. 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事故,供電企業在什麼情況下不承擔賠償責任
供電企來業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源證明你家的電器損害與他無關才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供電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
1 安全供電的義務。
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向用電人安全供電。如果供電人違反此項義務,並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2 斷電通知的義務。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
3 維護和搶修的義務。
供電人有義務維護供電設施的完好,如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斷電的,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
D. 供電局電壓過高導致家裡電器被燒,可以找電力局賠償嗎
供電局電壓過高導致家裡電器被燒,可以找電力局賠償。如果是供電局的問題,導致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
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
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4)家用電器燒壞電力公司要賠償么擴展閱讀: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
E. 如果家用電器被燒壞了,供電局賠償嗎
你能舉證是由於供電電壓高而引起的家用電氣燒毀嗎?有確鑿證據,供電局應該賠償。
F. 家電燒壞電力局維修都一個月了還沒修好,這個賠償有時間限制嗎
你好,我幫你問了抄,中國聯襲保 家電渠道專家是這樣跟我說的。供電局理應賠償你的損失。已經在維修當中的家電,如果拖延時間太長 按理是需要提供備用機給到你的。你也可以打電話再催一下電力局那邊。或者直接投訴。希望可以幫到你。
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已經在維修當中的家電,如果拖延時間太長 按理是需要提供備用機給到你的。你也可以打電話再催一下電力局那邊。或者直接投訴。希望可以幫到你供電人未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安全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同法第一百八十條更是明確規定: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供電局未履行通知義務,造成你的損失,是應當賠償的,你在與供電局不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向法院起訴。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的規定,如居民用戶在家用電器損壞後7日內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
G. 因電力公司 造成的電器損壞問題應該如何賠償
我這邊也出現這種問題,電業局會派人下來修的
H. 因電壓燒壞的電器能得到賠償嗎應該找誰
請問您提問的因電壓電器燒是什麼情況?如果是內部電壓問題引起的電器燒,那麼只有自己認了……,如果是因為供電企業責任引起的電器燒,那麼一般是在發生大面積停電或是故障時,不光是您一戶這種情況,別的客戶也會有電器燒。那麼您可以在7天內打95598進行反映,會有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如需要供電公司賠付的話首先是供電公司直供戶才行,您的電費是交給供電公司的。
下邊請參考
居民家用電器損壞賠償辦法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第四條 由於第三條列舉的原因出現若干戶家用電器同時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第五條 屬於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件所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第六條 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並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第八條 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第十二條 各類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年限為;電子類:如電視機、音響、錄像機、充電器等,使用壽命為10年;電機類:如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電風扇、吸塵器等,使用壽命為12年;電阻電熱類:如電飯煲、電熱水器、電茶壺、電炒鍋等,使用壽命為5年;電光源類:白熾燈、氣體放電燈、調光燈等,使用壽命為2年。 第十三條 供電企業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所支付的修理費用或賠償費,由供電生產成本中列支。 第十四條 第三人責任致使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協助受害居民用戶向第三人索賠,並可比照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I. 家用電器被燒毀電業局應該怎樣賠償,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如果是因為供電電壓過大導致電器燒毀,那麼電力局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在無造成人身損害的情況下,具體賠付金額為燒毀電器的價格。 如果是因為電器功率過大等自身原因造成的電器燒毀則自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