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车维修遇到问题找谁投诉
汽车维修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据了解,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汽车维修纠纷不知到哪儿去投诉,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汽车维修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凡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或汽车维修合同约定期内,汽车维修业户与托修方发生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都属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范围,汽车维修纠纷投诉有以下三大程序。
一、提供资料:
1.申请调解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2.另一当事方名称、单位、地址、电话。
3.纠纷的详细经过、申请调解理由及要求的书面报告。
4.汽车维修合同、专用发票、维修项目和费用清单、承修车辆用料结算清单。
5.其他举证资料。
二、申请程序:
1.汽车维修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受理的答复。
2.同意受理的,汽车维修主管部门应在10日内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申请书”送达另一当事方。
3.另一当事方同意调解的,应在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书所涉及内容写出书面答辩材料,并做好参加调解准备。另一当事方不同意调解的,则按不予受理的程序处理。
4.不同意受理调解的,应在接到申请书或另一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方。
三、调解程序:
1.当事各方应对调解中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2.调解人员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资料、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书及当事方陈述、质证、辩论,分析事故原因,确定双方应负责任,调解各方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填写“调解协议书”。
4.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各方应自动履行。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或逾期不履行协议的,视为调解无效。
5.如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无效的,有关当事方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汽车维修投诉电话:24326997;性能检测投诉电话:24326997;汽车维修汽车配件行业协会咨询服务电话:24326997;市场检查监督电话:24325335。
② 汽车修理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立案案由不统一。此类纠纷在立案时案由确立不规范,分别有修理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甚至买卖合同纠纷等。这种不分属种、不按纠纷性质的立案,会导致因适用法律存在的某些不同,而影响司法统一性和权威性。
2、诉讼主体确定混乱。由于目前汽车维修商大多使用维修单为凭证,这容易导致汽车送修人即维修单上签名人与汽车实际权利人不同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纠纷,一般以维修单上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从而导致法院不得不追加当事人,而这种追加往往无法得到当事人的认可,使得主体混乱,诉讼拖延。
3、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确定难。由于目前汽车维修行业整体处于发展初期,没有政府或行业统一指导合同,大多消费者和维修商无订立的书面合同或者仅以简易维修单为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各执一词,其所约定的权利义务难以确认。
4、赔偿事实和数额确定难。由于汽车维修纠纷从以往简单以追缴维修款项发展到车内污染清理、汽车美容保养、车辆改装升级等引发的纠纷。各类项目维修程度、维修目标、零件标准、成本价格等大多未设立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一旦发生损害只能依据双方的约定,无法参照有关标准。
5、审理纠纷专业性、技术性强。在宁安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中有近四成的案件需要就汽车损害程度、损失数额大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评估,法官在理清事实和证据认定上越发依赖专家、专业意见,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
6、纠纷双方对抗强,法庭调解难。一是由于市场上众多维修商利用自身的专业性采取夸大事实、以次充好、私调零件、变相收费等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双方互不信任,庭审对抗激烈;二是很多消费者以对方存在欺诈为由提出要求双倍赔偿,甚至有要求法院处罚维修商等明显不合法的诉请,双方各不相让,矛盾难以调和。
③ 汽车维修纠纷
首先,确定你送去前没有问题
其次,确定你拿到手后又问题
最后,把上述的确定事实书面化固定下来
这时就可以找对方谈了,谈不拢就起诉
④ 汽车车辆维修合同在《合同法》中属于什么范畴
您好,属于承揽合同纠纷中的修理合同纠纷。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版修改〈民事案权件案由规定〉的决定》中关于合同纠纷的案由规定: 第99条 承揽合同纠纷
(1)加工合同纠纷
(2)定作合同纠纷
(3)修理合同纠纷
(4)复制合同纠纷
(5)测试合同纠纷
(6)检验合同纠纷
(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⑤ 汽车维修遇到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您好,如果是4s店维修遇到问题,可以向汽车厂家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而如果是修理厂或者修理店就只能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⑥ 汽车维修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汽车维修纠纷可以来找当地的交通运输自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6)汽车维修纠纷属于什么纠纷扩展阅读: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集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信息,并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档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维修电子数据记录上传情况及车主评价、投诉和处理情况是机动车维修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⑦ 汽车维修纠纷应该找那个部门申诉
汽车维修纠纷一般都是去当地消协投诉,如果当地消协调节未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