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釆购单位和中标单位都同意调整付款方式可以吗
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都统一调整付款方式可以吗?应该是可以的,如果你把证据保留起来就可以了。
2. 请问汽修厂想投标政府公车釆购定点修理需什么手续怎么弄
很麻烦,其中还会牵扯到别人的利益关系
3. 政府釆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必须要修订的原因有哪些
釆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必须要修订的原因应该有确保采购公平与时俱进。
4. 5000元电线维修需要办政府釆购吗
需要在政府限额标准以内,才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5000元电线维修显然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也就不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5. 自己采购流程
总体流程申请 自行办理 存档备案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申请自行采购报告 ①根据项目审批表的内容自行采购 ②由本单位自行办理结帐手续 ①项目审批表第一、四联 ③采购货物发票复印件二份 交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三联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 ①一份项目审批表二联 存 档 交 存 档 ②发票复印件一份1、申请采购单位报项目审批表 2、自行办理采购单位 3、存档备案采购单位 采购办 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②申请自行采购报告存档 控 办 总体流程 申请控编 购买车辆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领 取 申 请报 温宿政府采购办控办 ①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购买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申请单”填写 ②主管领导审批 ③控办盖章 地区控办 1、申请控编预算单位 2、购买车辆预算单位 地区控办 ①地区审核 ②报自治区申办 交 温宿县控办 ①“小汽车编制登记薄” ②“购买汽车准购证联” “单位留存联” “车管所存查联” 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 温宿县控办 预算单位 ①依据 “准购证” 的车型填写 “计划申请审批表”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公章 温宿县政府采购办 ①资金落实 ②申请审批表的车型与“准购证”是否一致 送 采购 采购中心 审核 主管领导 ①县领导批准 ②编委下文的定编文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报 ①领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申请表” ②主管领导审批 报 ①有空编 ②县领导批示 ③纪检委批示 ④财政局领导批示 审核 报 通过 报 通过 通知 申报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汽车维修、轮胎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汽车维修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 报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②负责人签字、盖章 申请表 采购办 送 审核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指定承修厂家 送 ①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②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送 汽车维修厂家 ①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②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结算单 送 采购中心 ①对照标书 ②按招标折扣率进行结算 ③加盖公章 依据采购中心的折扣率填制资金请拨单 送 国库支付单位 ①发票 资金请拨单的金额 ②在资金请拨单上审核签字加盖本单位财务章 汽车维修厂家备齐各手续 审核 政府采购办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批示 送 支付中心支付 注汽车维修轮胎及装璜统称为汽车维修 政府采购办统称为采购办 政府采购中心统称为采购中心 3、维修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4、结算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5、支付程序汽车维修厂家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申请表” ①详细填写所维修轮胎及装璜等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①资金落实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政府采购流程图定点采购 总体流程申请程序项目申请审批表→审批程序→下达程序→采购程序→支付程序 1、申请程序国库支付单位报“项目申请审批表” 6、支付程序供应商 ①详细填写所报内容 ②“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③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 ①落实资金 各业务股室或国库支付中心 ②本股室负责人签字、盖章 送 ①落实资金 ②业务股室签字、盖章 申请表 送 采购办 审核 政府采购分管领导审批 上报 下达 政府采购申请表 政府采购中心 ①采购办下达申请表 ②确定采购方案及供应商 实施采购 验收 采购单位为主 采购办为辅 采购中心 合格 鉴定 验收报告及资金清拨单 定点单或中标通知书二份 资金请拨单 一式三份 签定的合同 四份 验收报告 四份 发票复印件 一份 审核 送 采购办 政府采购主管领导审批 支付中心支付 送 4、采购程序采购中心 2、审批程序国库支付单位 3、下达程序采购办根据审批过的政府采购申请审批表 5、验收程序供应商所供货物
6. 事业单位釆购能不能审请部门招标
大额采购应该申请招标。
7. 政府釆购允许VMWare吗
买这个软件吗?如果有需要的话,应该是允许买的,不过现在网上很多破解版可以下载来用,不用花那个钱。不过政府单位还是建议买正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破解版只适合个人拿来做实验研究玩。希望能帮到你!
8. 事业单位的会计可兼政府釆购吗
事业单位的会计不可以兼政府的采购
9. 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搞好厅内有关处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政府采购目录的编制、发布
在编制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之前,由厅内政府采购主管处室先行编制该年度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目录,确定政府统一采购商品和服务的范围。采购目录报厅领导审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后,以适当形式发布。在厅内政府采购行政管理职能尚未明确归属之前,政府采购目录暂由采购中心代行编制。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下达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编报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计划,归口报厅有关业务处室审核并汇总编制年度分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然后交由厅内政府采购主管处室汇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目前暂由采购中心代行汇总编制),报厅领导审定后由采购中心执行,同时由各业务处室下达给预算单位。
年度执行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市县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申报并经批准的专项资金、设备购置补助和中、大型维修费,凡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虽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但省政府或省财政厅决定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也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由厅有关业务处室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三、组织采购
采购中心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每次采购之前先研究制订采购方案,其中单件价值较大或大宗商品采购方案报厅领导审定后实施。对个别单位急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按采购计划不能满足购货单位时限要求的,由购货单位填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自行采购商品申请表”,经采购中心审核并报厅领导批准后,可由单位按确定的、规范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自行购买。对防洪、救灾、突击抢险等情况下的应急采购项目,经省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紧急采购行为发生之日起5日内向省财政厅提出专门报告。
四、资金拨付
年度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中,凡属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资金,由厅各业务处从各单位的年度预算中分离出来,不再直接拨给各预算单位。采购中心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总价加上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业务费,开具“政府采购支出转帐通知书”。 各业务处根据“政府采购支出转帐通知书”下达指标文件。预算处根据指标文件将采购资金(合同总价加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业务费,下同)直接拨给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按合同向供货商付款。在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数额较大、超出采购中心资金周转能力时,预算处可以先预拨一部分资金,以保证及时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年度省财政批复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中,凡属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支出,也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集中购买。综合处不再将这部分资金直接拨回各单位,在统一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中心开具的“政府采购支出转帐通知书”,将采购资金直接拨给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按合同向供货商付款。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和服务时,也必须纳入政府统一采购。由各有关业务处负责督促购货单位在统一采购前将自有资金划拨到采购中心帐户,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中心按合同统一向供货商支付货款,并将余款返还给各单位。
五、验收提货
采购合同签订后,除标准产品由采购中心和购货单位验收外,其余采购商品均由采购中心组织包括购货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按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在验收后须在货物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对验收小组验收后确认合格的货物,由购货单位在提货单上签字。验收单和提货单由采购中心存档备查。
六、办理控购手续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控购商品,由购货单位先行到控办办理控购审批手续,控办按规定审查批准后,开具“专控商品准购证”。“准购证”不再交给购货单位,直接转交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纳入采购计划统一组织采购。采购完成后,交货时将控购商品“准购证”交给购货单位。
七、监督检查
凡已列入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准各部门各单位自行采购。各职能处室应加强检查监督,一经发现擅自采购的,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