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政府维修工程立项流程
法律分析:1.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由所在单位提出修缮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报告,并列明经费来源。
2.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组织人员现场察看,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项目预算,经处长和分管校长审批后,委托设计、工程量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
3.使用单位需直接委托的施工项目,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的,应由使用单位提交直接委托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处长审批,并提交监察处会稿后方可签订合同、施工;5万元(含)以上须招投标,先提出招投标申请,报分管领导签批后,签订合同、施工。
4. 实际施工中,因施工图变更、使用材料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占原合同价的10%以上(含)或增加造价达30万元以上(含)时,必须由使用单位针对工增量原因、内容等提交工程增量报告,并由我处及审计处会稿后经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贰』 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工程,哪些需要立项,可研,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果是政府投资,那么新建、扩建项目需可研、环评、规划、土地、节能、地震等手续,然后去发改部门办理项目立项,再按照住建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改建、维修工程不新占用土地的话,可以请国土部门出具不占用土地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