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京住房维修基金如何申请
南京住房维修基金的申请流程如下:
确定申请主体: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负责申请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已实施物业管理或有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单位可以作为被委托申请单位,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实施物业管理,也没有房屋管理单位:由辖区社区作为申请主体,办理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手续。
准备申请材料:
业主同意签字:申报时需提供2/3以上的业主同意签字。
维修预算:提交详细的维修预算。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审核与批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批准使用维修基金。
注意事项:
公共设施维修费用金额:申请的公共设施维修费用金额不能太小。
申请单元:申请的业主至少要以单元或楼为单位,不能只是个别住户。
按照上述流程,南京住房维修基金的申请即可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