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吗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应当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随着小区“高龄化”,动用维修资金次数也会增加。根据规定,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及时续交。以公共收益做补充,显然比再次向业主筹集更接近实际。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根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法条中用了‘应当’这个词,也说明将公共收益补充维修资金是一种法定义务。目前大多数小区业委会运作模式还不够成熟,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的内部监管体制不完善,而选择将其作为维修资金交给政府进行代管,避免了一些风险,也说明广大业主对维修资金政府代管模式给予了信任和肯定。,实际上将公共收益交政府代管只是一种方式,目的是在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监督和指导下,将其合理使用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上。
2.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吗
法律分析:需要,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花费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隶属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够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得到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能够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能够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 大修基金低于多少时需补交
维修基金用完后是需要进行补缴或续缴的。目前,我国专项维修资金的制度主要是在购房时一次性交纳,待物业使用到一定年限,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再向业主续筹。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在使用维修资金后,余额不足首期缴存的三分之一时,业主需续缴;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高层按每平米75元,多层按每平米50元收取。
大修基金也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4. 维修基金的管理办法和使用规定
基金的续筹管理方法:
1、当储备的维修基金不够维修改造时,可按10元/平方米,由业主委员会向广大业主筹集。
2、当电梯房业主的维修改造电梯,基金不够使用时,可由业主委员会向本座电梯业主按实际所需款与住房面积的比例收取。
基金的使用:
1、基金的使用必须由物业公司提出使用方案,报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方案认为可行属实,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进行讨论决定是否使用,讨论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房管所递交使用方案,接受房管部门的监督及指导。
2、当发生设备损坏,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情况比较紧急时,业主委员会可代替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可免除举办业主大会议事,但事后要在业主大会中将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向全体业主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3、共用维修基金只用于区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更换,不得挪用他用。
4、维修基金的使用范畴;日常的维修保养不属维修基金使用范畴,此费用如物业公司负责。
5、维修基金适用于区内的大中修及改造更新的使用,中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超过5000元。大修:一次性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超过10000元。更新改造;一次性的更新改造费用超过5000元的设施设备改造。
6、电梯的维修基金使用与小区的维修基金独立使用,当电梯发生故障,需要大中修、改造时所发生的费用由本座楼的所有业主按产权面积承担,可用业主购房时所缴的维修基金,不够时按一定比例筹款。
5.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6. 维修基金不够了怎么办
一般小区的维修基金用完之后,或者是账户余额不足再次使用时,应该由全体小区的业主续交维修基金,在核实了具体情况之后,需要由小区的业委会和物业进行商议,制定出一套续交方案,然后交由相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之后就可以再次收取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缴纳后,可用于房屋过保后,公共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及更新,缴纳后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私自挪用。吉屋房产网络,更多买房必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