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划转至维修单位。
一、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2、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② 成都一般维修基金交多少
成都一般维修基金交的金额,是根据房屋总价和房屋类型来决定的。一般来说,房屋维修基金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来计算的,每平方米需要缴纳一定的金额。
对于成都的住宅物业,业主通常需要根据房屋建筑面积交纳每平方米数十元的维修基金。具体的金额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或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某些小区可能按照房屋总价的百分比来收取维修基金,一般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之间。所以实际缴纳金额还需参考当地具体的物业管理和房产政策。
对于具体的费用项目和费用金额,成都市的相关物业管理部门会进行详细规定和公示。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应该会提供详细的费用说明,其中包括维修基金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业主在缴纳维修基金时,应仔细核对相关费用,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成都的维修基金交纳标准并非一成不变,会根据不同小区、不同类型的物业以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因此,具体的金额需要参考当地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业主在购房或缴纳相关费用前,应当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清楚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和计算方式。这样能够确保业主权益,同时也有助于物业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 成都市房屋维修基金申报程序
成都来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报程自序如下:(一)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在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工程信息。
(二)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持所需资料到所在地区(市)县专项维修资金监管机构备案。
(三)所在地专项维修资金分支机构核实无误后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出具备案手续。
(四)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持备案手续到市监管办办理专项维修资金拨付手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审查。
(五)物业管理公司或施工单位凭使用通知到市监管办财务部开具转帐支票。
(六)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窗口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3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详细内容可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网站进入维修资金模块中的办事指南的维修资金使用这部分查询。希望能给你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