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有哪些
商品住房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 对于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等非单一产权的商品住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业主需按照各自拥有房屋的专有面积,每平方米缴存二十元至一元不等的维修基金。
2. 单一产权独立式住房: 对于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业主应按照拥有房屋的专有面积,每平方米缴存二十元至八十元的维修基金。
3. 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内车位: 业主专用的车位,每车位需缴存三千元至五千元作为维修基金。 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则不单独计算维修基金的缴存。
4. 设有电梯的房屋: 建设单位还需按照业主拥有房屋的专有面积,每平方米缴存二十元至一百元不等的维修资金,作为专项用于电梯设备的维修基金。
注意:每个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房屋的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具体的维修资金缴存标准。若标准超出规定,则需上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具体的缴纳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