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始终不用,最后怎么办
你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望采纳,谢谢。
B. 开发商上缴房管局的物业维修基金怎么入账
开发商代收业主所抄交的钱到专门账户上。该账户不是开发商所持的账户,开发商将代收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1、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2、维修基金怎么算?
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105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77元/平方米。
3、维修基金怎么管?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待到业主交付完房款办理好所有手续之后,开发商会提供一张银行卡(该银行卡就是业主上缴维修基金的卡,上面印有xxxx银行维修基金专用卡)。
C. 房地产开发公司交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入哪个科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二种情况:
1、是代业主交纳的,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内款
2、如果是公用容部分交纳的,房地产公司自己承担的,借:开发成本,贷:银行存款
还有一种是房地产公司交纳的公共部分维修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根据是否发生维修了,政府部门出钱了,过了保修年份后,扣除维修的钱再退给房地产公司……
D.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维修基金做什么科目
是维修基金不是保修金吧;
维修基金分成二部分,一部分是代客户交专纳的,这部分做其他应属收款(以后交房时收回来的);
另外一部分是公共面积交纳的,比如物业用房等,这部分是房产公司承担的,可以做开发成本——前期费用或者配套费用……
E. 付维修费挂账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你好,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借:管理费用(车间维修或行政部门维修)、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维修)
贷:应付账款
F. 维修费挂账会计分录
1、应收取的维修费挂账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回收入(其他答业务收入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应支付的维修费挂账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G. 房地产维修基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回者应当按购答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1. 代收购房者交纳维修基金做: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房屋维修基金;
2.维修发生支付房屋维修基金做;
借:其他应付款:房屋维修基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H. 住宅维修专项维修资金如何收取归属如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内《住宅专项维修资容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财政部令第165号)的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费是合理的。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财政部令第165号)规定,“不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违反该规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I. 房屋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是怎样的
1、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2、房屋维修金的启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最终都要得到房产行政部门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备案与审核同意才能成行。业主要先后到相关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专户银行等部门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等九大事项。
1、应用范围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