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维修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具体需要看双方的合同约定,一般由出租方对主体结构进行维修。
2. 如何划分房屋维修责任
(一)业主专有部分,由业主自行维修;毗连部位,由相邻业主共同维修。(二)单幢房屋整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该幢房屋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比例承担。(三)单幢房屋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单元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元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四)单幢房屋不上人屋顶盯前的维修,由屋顶庇护范围下的业主按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五)单幢房屋可上人屋顶(包括屋面和周边围护),为各层共用的,由屋激信顶庇护范围下各层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为若干层(户)使用的,由使用层(户)的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六)住宅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按照拥有专有部分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属于人为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明则轮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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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租房维修责任法律规定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薯老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民数猜升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兆尺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