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漏水维修包括那些项目
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因此,居住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根据房屋年龄的不同,出现问题的部位不同,物业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由于上海的气候环境所致,渗漏水是房屋质量问题中比较突出的一个,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5年是一个分界点。
5年内:有问题找开发商
目前沪上大多数次新房由于施工要求的提高,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不会出现。根据上述条例,如果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在交房后2年内,渗漏水等问题5年内出现,物业在接到居民的报修后,会转而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来解决。也有一些施工单位会规定修缮资金标准,委托物业另找工程队修缮,随后找他们报销。而房屋地基等基础节构,开发商一般是终身保修的。
5年后: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如果房屋在交房满5年后,出现了渗水等质量问题,则要根据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来找直接负责方。如果是自用部分损坏,如卫生间马桶漏水、水管破裂等,业主需要自己掏钱维修,物业可帮助联系有关维修人员。如果非人为造成的问题出现在共用部分,如大楼东墙渗水、下水道淤积等,则物业联系维修后,维修资金需要整栋楼的居民分摊。如果出现在公用部分,如小区内道路损坏、栏杆磨损等,则由物业提取小区物业维修资金维修。
② 工程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保修项目包括现场装修的全部项目,不能有任何遗漏。只是保修时间有所不同,如防水的免费保修时间是五年,其他项目免费保修时间为两年。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③ 房屋维修内容都包括哪些
1、水电工程,包含所有水路电路气路的安装铺设。材料包含强弱电线、水管、气管、穿线管、底盒及锁扣。 2、泥工部分,包含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墙砖地砖的铺设,卧室地面的找平处理,卫生间回填及厨卫防水,厨卫包管。材料包含水泥、河沙、防水涂料。 3、墙面及顶面油漆工程,包含墙面顶面刮灰找平打磨,粉刷乳胶漆。材料包含腻子粉、胶水、底漆、面漆。 4、安装部分,包含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普通洁具安装、五金件安装。 5、对现场门窗、成品的保护,日常清洁、现场垃圾清理、临时设施、基础材料的转运搬运。 6、施工结束后在合同保修单上签字,进入保修期。按国家规定,保修期内所有施工项目出现问题,装饰公司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免费维修。
④ 房屋大修基金包括哪些维修项目
大修基金即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⑤ 房屋维修工程可以分为那几种类型
房屋修缮可分为,小修、中修、大修、翻修、综合维修等。
⑥ 小区物业维修项目及标准有哪些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停车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⑦ 什么是小修,中修,大修,翻修,综合维修
一、小修工程 项目主要包括:
1、屋面补漏,修补面层、泛水、屋脊等。
2、钢、木门窗的整修,拆换五金,配玻璃,换窗纱,油漆等。 3、修补楼地面面层,抽换个别楞木等。
4、修补内外墙面、抹灰及粉刷天棚、窗台腰线等 5、拆砖挖补局部墙体、个别拱圈、拆换个别过梁等。 6、抽换个别木梁、屋架上下正弦、木柱脚、修补木楼梯等。 7、水、电、暖、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维修等。 8、下水管道、窨井的修补疏通,阴沟、散水、落水管的修补等 9、房屋的检查,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等。 主要特点:
量多面广、零星分散,且突发性强,时间要求紧迫,项目技术简单,用工量较少,修复费用较小。 主要任务:
通过房屋的日常养护工程,维护房屋及设备的功能,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
根椐用户的保修,组织零星维修,使发生的损坏得到及时修复,防止损坏扩大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组织房屋的经常检查,搞清房屋的完损状况,从养护入手,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且有计划地组织大、中修,提供勘察、施工的资料依据。 二、中修工程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进行局部维修,且一次费用在该建筑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并保持原房的规模与结构的维修工程为中修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少量结构构件已形成危险点的房屋; 2、一般损坏而需要进行局部修复的房屋;
3、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需要局部更换、改装、新装工程及单个项目维修的房屋。 主要特点:
工地较集中、项目较小,工程量较大,工程的计划性,周期性强,基本要求就是使经过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房标准的要求。 大修工程
凡需牵动或拆除部分主体结构和房屋设备,不需要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同类结构新建造25%以上的维修工程为大修工程。 主要内容:
1、主体结构的大部分严重损坏,有倒塌或有局部倒塌危险的房屋。
2、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必须进行管更换,需要改装、新装的房屋。
3、因改善居住条件,需要进行局部改建、添装的房屋 4、需对主体结构进行专项抗震加固的房屋 主要特点:
工程地点集中,项目齐全,工程量大,一次费用较大,且整体性强,其基本要求是使经过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房标准要求。 四、综合维修(成片轮修工程)
凡成片多幢楼房或面积较大的单幢大楼,进行有计划成片维修,包括大、中、小修等项目的一次性应修尽修,其费用控制在该片建筑物同类结构建筑新建造价的20%以上的为综合维修工程。
主要内容:
1、该片(幢)大部分严重损坏,或一般性损坏,需进行有计划成片维修的房屋。 2、需改变片(幢)面貌而进行计划维修工程 主要特点:
规模较大,项目齐全,工期长,费用大。其基本要求是经过维修的成片(幢)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房的标准 五、翻修工程(更新改造工程)
凡需全部拆除(包括原地翻修改建或移地翻修改建)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更新改造的工程均为翻修工程。 主要内容:
1、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分损坏,失去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断继续使用的房屋;主体结构,围护结构简陋,无修理价值的房屋。
3、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或地处地势较代洼长期积水又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4、国家基建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⑧ 建筑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复建筑工程包括:工业、民用制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一、按用途分类房屋用途应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
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如一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层为商店,其余为家属住宅,则应将地下室面积计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积计入商业营业用房,其余面积计入住宅。如一座厂房带有生活间、办公室,可都计入厂房面积。
1·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统计。
⑨ 房屋修缮标准是什么
2 修缮工程分类2.1 按照房屋完损状况,其修缮工程分类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2.2 翻修工程。2.2.1 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为翻修工程。2.2.2 翻修工程应尽量利用旧料,其费用应低于该建筑物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2.2.3 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2.2.4 翻修工程主要适用于:2.2.4.1 主体结构严重损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有倒塌危险的房屋。2.2.4.2 因自然灾害破坏严重,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房屋。2.2.4.3 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地势低洼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2.2.4.4 无修缮价值的房屋。2.2.4.5 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2.3 大修工程。2.3.1 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为大修工程。2.3.2 大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2.3.3 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2.3.4 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2.4 中修工程2.4.1 凡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为中修工程。2.4.2 中修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下。2.4.3 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2.4.4 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2.5 小修工程2.5.1 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为小修工程。2.5.2 小修工程的综合年均费用为所管房屋时造价的1%以下。2.6 综合维修工程2.6.1 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为综合维修工程。2.6.2 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应在该片(幢)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上。2.6.3 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2.6.4 综合维修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注:以上提及的“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等,其概念区分,详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⑩ 住宅质量保修说明 装修工程包括哪些
摘要 您好,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