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共设施的路灯坏了打什么电话
主次干道的路灯,给市城管局(或市公用事业局)所属路灯管理所打电话。背街小巷的路灯,给所在的街道城工办等类似机构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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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我们身边的公共设施坏了要找什么样的管理人或者维修人。举例说明。
如果是小区的,可以找物业公园或居委会;
如果是公园的,可以找市政或园林管理部门
如果是道路的,可以找市政工程公司
㈢ 小学三年级思想品德,公用电话亭坏了,打什么维修
可以向园区规划建设局申请维修。
依据《公共设施维护及管理办法》第四条内规定:园区内的公共设施由容园区规划建设局加以维护,发现有破损、残缺或者其他妨碍正常运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排除障碍,保持园区公共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须持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向园区规划建设局申请开工建设。经批准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和专用道路、桥涵及管线,建设单位须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园区规划建设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3)公共设施找哪里维修扩展阅读:
公共设施维护的相关要求规定:
1、因工程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建设单位须到园区规划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向园区规划建设局缴纳占路费和恢复路面保证金。
2、临时占用道路的单位必须在占用期满前,将所占道路恢复原状;经园区规划建设局验收合格后,领回恢复路面保证金。
3、禁止在防洪设施及其两侧各五米的范围内,开采砂石或进行其他妨碍排洪设施正常使用、养护维修的行为。
㈣ 房屋公共设施由谁来负责维修
先去找你家的物业,让他们负责去找开发商沟通,给你家修房,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也可以向物业(如果没有物业也可以找你家当地的房管所)反应,要求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修房。
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只用于维修公共部位,你自家的墙面只能认倒霉自己重新刷了。而且整个过程非常的繁琐,折腾你几个月是很正常的。其中物业可能态度还可以,但是劝你不要对房管所或者开发商报有什么太大的希望,给人感觉他们都是吃粪长大的…… 能不能审批下来很难说.
听你的意思,我感觉你家的开发商估计也是那种三流货色,出了问题能跑就跑…如果你有富裕时间的话,可以向市建委反应,其实起诉是个很好的方法,最好提前关注一下各项法律条文,或者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再建议你一下,当开发商有在建楼盘的时候,是很害怕有人在这个关键时刻给他找事儿的~~~~
㈤ 公共走廊里的管道井漏水 把我家墙淹了 找物业解决 物业说管道井不属于他们维修范围 要我自己找人解决
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出现问题肯定要找物业了,不过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公共走廊里的管道井中的水管没有过保质期,就得由物业公司找建设单位协商,由建设单位找项目施工方(或安装部门),找到责任部门后由责任部门负责维修处理,如果受损失业主要索赔的话,由责任部门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或恢复原样。
2、如果公共走廊里的管道井中的水管过了保持期,就得找物业了,物业工程部负责公共部位的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的维护和保养,现在出了问题,那说明物业的工作没做到位,就得由物业公司负责。
总之,不管是哪方的责任,受损业主都要找物业,是物业的责任物业处理,不是物业的责任由物业去联系相关的责任部门,业主当然只能找物业了。
个人愚见!
㈥ 街上的公共设施坏了 找什么部门
街上的公共设施很多,所属管理部门是不一样的。
下水井盖:城建局或市政养护处(有的是一个单位)
电缆等线路井盖:电信、网通等等(不一定属于谁的)
交通标志:交管局
道路标志:交通局
电线杆:供电局或电力局
邮筒:邮政局
消防栓:消防队
园林绿化:园林处
道路:交通局
还有很多公共设施,不知道您是指什么?如上所述,就是这样。
不知道我这样回答您是否满意?
㈦ 小区内公共设施被损坏,该谁来负责维护
如果当时小区里的公共设施被损坏的话,那么肯定是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来进行维修。如果有人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维修这些公共设施。
如果是共用单位或者是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就需要有这个单元房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除此之外,如果一栋楼房有两个单元门的话,也需要让这栋楼的居民对维修费进行分摊。总而言之就是在维修这些公共设施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够找到准确的负责人的话,就必须要让这个项目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当然如果能够找到责任人的话,最好这样子就可以明确到人,让负责人对这些维修费用进行承担,但是有时候这些公共设施是因为时间太过老旧的原因并不是由某些人恶意破坏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让大家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
㈧ 街上的公共设施坏了 找什么部门
街上的公共设施很多,所属管理部门是不一样的。
下水井盖:城建局或市政养护处(有的是一个单位)
电缆等线路井盖:电信、网通等等(不一定属于谁的)
交通标志:交管局
道路标志:交通局
电线杆:供电局或电力局
邮筒:邮政局
消防栓:消防队
园林绿化:园林处
道路:交通局
还有很多公共设施,不知道您是指什么?如上所述,就是这样。
不知道我这样回答您是否满意?
㈨ 公共部位漏水谁负责维修
一、公共管道漏水谁来维修
1、在非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就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如果房屋不在质保期内,那么可以通知物业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2、若是因为人为原因损坏导致公共管道出现漏水,那么应该由损坏人负责维修,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如因楼上业主装修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的房屋渗水,给业主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作为侵权方除了停止侵权(如重做防水层)外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修期满后,房屋内设施正常使用造成的漏水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由业主自行承担费用。如果漏水造成其他业主损失的,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属于公共设施造成的漏水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建议,邻里之间房屋出现漏水,双方应相互理解和相互配合,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分清责任,妥善解决问题;在房屋维修时,相邻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应当给予配合,不得借故阻碍房屋维修。由于房屋装修时容易导致渗漏,最好聘请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装修公司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案。
对于家中下水管道漏水,物业公司有责任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首先要区分漏水的管道是否是公共管道,如果是公共管道,那么,维修的费用应该由物业公司进行承担,而要是自家使用的管道,那么在维修时,业主应该承担维修费用。
一方面,楼顶属于全楼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另一方面,全楼业主必须承担楼顶的维修费用。全楼业主对楼顶享有共有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结合本案,全楼业主对楼顶的维修也是义务的一种体现,基于全楼业主对楼顶所享有的份额均等,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应由大家平均承担。
㈩ 公共消防设施因有谁来负责维修
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都是又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维修。而且物业公司还要进行相应的消防训练演练,以提高消防应急与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