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共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是不退的,公共维修基金是用于小区公用设施和建筑的维修基金,是保障小区正常运作的基础之一,一般都是绑定房子的,即使是卖房也不能拿回来。如果要退回的话,也只能退回到物业部门,还需要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通常不会到个人的手上。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一、维修基金的使用包括哪些部分
1、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变。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2、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3、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的。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有关单位依法承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的。
二、房子卖了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1、房子卖了是不能退还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只有一种情况可以退,那就是房屋灭失。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2、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所以,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 卖掉房子能拿回维修基金吗
卖掉房子一般不能拿回维修基金。房子维修基金是不能退的,维修基金是用在住房保修期过后使用的,比如共用部分、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改造过程中,不可以使用到其它地方。在卖房子时,把房子所有权转让时,剩下的维修基金不可以退还,只能随房子一起过户。
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况,能够退还:
1、房子单独立户账中盈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退还小区业主;
2、售房企业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净值退还售房企业。售房企业没有的,依照售房企业会计单位隶属,收交平级财政;
3、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应用、管理方法和监管,可用本方法。本方法所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就是指重点用于住宅同用部位、同用设施质保期满后的检修和升级、更新改造的资产;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法实行专用存款账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权人管理决策、政府部门监管的标准。
法律依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四条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③ 房子卖掉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房屋检修股票基金,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房屋维修基金,又被称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性检修基金在购买新房子时才会交的,二手房交易中涵盖的花费具体为房价和各种税费,在其中并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1998〕213号)第13条规定:“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所以一般没有问买方索取补偿的。
公共维修基金只是房主在当时购买新房的时候交的,这个费用相当于给房子买的保险,是跟随房子走的。在现实交易中,房子卖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就会跟随房屋自动转移。
④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不可以退,但你在卖房时可以转让,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维修基金退款规定1.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不退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理,但是不能退给个人。
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但是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退还维修基金余额:(1)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已缴存维修基金后,退、换已购商品住宅的;(2)已缴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迁等造成灭失的。申请退还维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⑤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还。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2、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3、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
⑥ 卖房子后,房屋维修基金能不能退或者能不能转到买房人名下,然后要求买方支付给卖方
不可以退,因为是业主大家一起买房子的时候交的,是用来房屋多年使用之后产生的外墙维修……
⑦ 房子卖掉住房维修基金怎么办
把房子转手给他人后,是不能拿回房屋维修基金的,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会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给购房者。因为房屋维修基金的用途是维修、改造住宅共用区域及共用设备,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卖房者,都无法提取出来,卖房者一般也不会向购房者单独索取补偿。
一、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等。
二、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有:
1、物业维修基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工程。
2、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3、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