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未办理认证手续,已交过的维修基金会作废么
有一个时间段限制,过期就不行了。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Ⅱ 维修基金单子上怎么写的有过期时间
这个日期的意思就是票据要经过相关部门年审的,只在注明时间内开具有效,过期不能再使用这个打印给缴纳人。因为管理办公室都是有记录的,所以不要担心丢失或者作废。
维修基金就相当于是一种公共的费用,如果房屋公共设施需要整改或者创新,可以征求业主们的意见,只要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那么就可以用维修基金进行开发,所有的消费需要开出证明让业主平分,日期就是这个收据在这个日期里面有效,可以拿着给业主作为一个证明,否则作废。
Ⅲ 房屋维修基金几年过期
按照管理办法,这个基金是不可能过期的,因为要成立专门的账户,由业主委员会通过才能使用的,存在账户里还有利息得,所以只要你不用,应该是一直都不会过期,但是如果需要使用的时候,原先缴纳的维修基金不够用,则需要业主们按照各自比例分摊。
Ⅳ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只能使用一次吗
维修资金使用次数没有限制 同意项目未过质保期不可再次申请 不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不可以申请 维修资金使用到余额到总额的30%时 需要业主续交维修资金
Ⅳ 房屋维修基金有效期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没有期限。维修基金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Ⅵ 房屋维修基金是不是一次性的,时效是多少年
你好,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专屋公用设施专用基属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时效就是房子的寿命。当房屋拆迁或灭失后,业主资料齐全,市房管中心会将维修基金个人账户余额按比例退还给所属单位或个人。
望采纳!
Ⅶ 物业维修基金有没有过期一说
维修资金没有过期一说 如果到房屋动迁都没有使用完 维修资金 房产局会把每户账户余额及利息返还给业主
Ⅷ 公共维修基金有年限吗
法律分析:没有。维修基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是业主入住时根据房屋比率缴纳的资金。用于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保养运行和维修。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Ⅸ 维修基金过期作废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是一种特定凭证,没有时效性,开发商为了达到收缴房款,促成合同完成,维修基金是一种特定凭证,没有时效性,开发商为了达到收缴房款,促成合同完成,有时会以拿房产证是否办理来要挟购房者,但是如果买房成功,开发商通知办证了,一般不要长期不去缴纳维修基金和交易契税。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市房地局、市房改办、市财政局《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规定归集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