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维修问题 > 公共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公共维修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21-01-18 10:05:51

㈠ 小区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包含哪些

本办法所称公有住房是指在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中向个人出售的公有住房。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房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房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式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公用住房售后的维修基金来源于两部分: 1、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该部分基金属售房单位所有。 2、购房者按购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公用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维修基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为了保证维修基金的安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以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单幢住宅设置,具体办法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维修基金自存入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维修基金利息净收益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在业主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当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的维修基金,应当定期接受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基金账目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日内送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十三条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四条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基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第十五条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维修基金使用计划报批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以及业主的查询和对账制度等。 第十六条业主或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之间就维修基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足额提取维修基金的,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补提维修基金本息;逾期仍不足额提取的,应当处以自应提取之日起未提取额每日万分之三的罚款。 第十八条维修基金代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维修基金或者造成维修基金损失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实施前,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未建立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的建立标准低于本办法规定的,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建立或补充维修基金的具体办法。 第二十条公有住房出售后维修基金的财务管理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非住宅商品房维修基金的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㈡ 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公共维修基金又包括哪些

公共维修基金抄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八)物业共用部位、维护费用,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水泵)等等保障建筑的正常使用,共用部位;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大型设备维修更换(电梯。 公共维修基金额;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通俗的说相当于住宅的养老金; (二)物业共用部位;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额: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六)办公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比如主体土建维修答、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㈢ 房屋维修基金含有哪些维修项目

房屋维修基金是用于公共部位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回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答重结构部分(包括基储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电梯、天线、供电线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房屋漏水属小修,应包含在物业费里.维修基金属大修,极不容易申请.

㈣ 什么是公共维修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版建住房[1998]213号)权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㈤ 请问:物业管理公共维修包含哪些范围

在物权法了有专有权和共有权的划分,物业公司完全可以按照这个定义区分公共维修。内
公共维修还要区分容什么是物业管理必须承担的工程维修?什么是业主分摊的公共维修?什么是申请大修资金进行维修?
1、该部分维修占该项工程的1%,由物业公司出资并组织实施。
2、在大修资金不能使用,又不在物业公司承担的范围,开发商、建设单位质量保修期满,物业公司组织召开业主代表或业主大会(业委会),商定出资和维修办法,类似大修资金续筹。
3、被批准使用的大修项目,物业公司负责实施或监督实施,并向业委会和大修办报告。

㈥ 什么是公共维修费包含哪些内容

公共维修费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自2008年02月01日起执行新标准办法。建立维修基金是完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的保障机制。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由房管部门监管,所有权归购房人,不得挪作他用。
望采纳

㈦ 小区物业现在的维修内容包括哪些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哪些?

一、综合管理

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

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

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

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80%。

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

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

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

4、负责小区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

5、定期清洗外墙。

三、绿化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

按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

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

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

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

五、公共秩序维护

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

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

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停车管理

1、有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出门凭证放行;

3、保证停车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预案;

4、长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七、消防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3、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人员等。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

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

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

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

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 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

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

十、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

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㈧ 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修费 包括哪些

易耗品(螺丝电线等)和油漆、润滑油等。还有检查工具及其他工具。

㈨ 房屋公共部分维修包括什么

房屋来公共部分维修包括:住宅主体承自重结构部位、门厅、楼梯间、通道、户外墙面等等。
详细: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又称之为专项维修基金,它是指小区住宅楼房之中的公共区域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之用的专用基金,是用于维修与养护公共部分与施、设备,其包括: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门厅、楼梯间、通道、户外墙面等等。

阅读全文

与公共维修包括哪些内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boost电路原理 浏览:225
飞涂外墙防水胶怎么样 浏览:8
如何查询百邦维修进度 浏览:742
广东gf防水材料多少钱一公斤 浏览:348
胶州仿古家具市场在哪里 浏览:249
汽车水泵保修期限 浏览:101
赣州市哪里回收旧家电 浏览:293
深圳市邸高家居 浏览:539
房屋漏水物业如何维修 浏览:54
前锋热水器泸州维修点 浏览:768
电动车维修技巧免费视频教程全集 浏览:449
电影里的智能家居 浏览:277
塔吊维修怎么写 浏览:373
成都家居用品公司 浏览:927
多久压电路 浏览:328
济南历城区家电维修地址 浏览:429
买华为平板如何注意买到翻新机 浏览:162
switch如何验证是不是翻新 浏览:275
济南lg空调售后维修电话 浏览:286
小米虹口维修点 浏览: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