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出现问题需施工方来维修的联系函怎么写
不知道你工程结束没有,在保修期的话,直接一个电话不需要写联系函的。在建的话更不需要。
㈡ 施工方做的工程不合格我方是否可以找其他公司维修
最好是让施工方维修,否则容易产生纠纷扯皮,当然如果施工方有书面授权也可以的。
㈢ 建筑工程同一部位保修,第一次后由建设方进行维修,施工单位付款,再次维修由谁负责(条件:保修期没过)
那要看是人为破坏还是质量的问题 人为破坏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质量的原因那就是施工方负责维修了!
㈣ 维修建筑物施工方需要什么样的资质才能承包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标准》:n净资产万元以上。n企业主要人员:n(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n(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n(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n(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n企业工程业绩:n近10年承担过下列7类中的4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工程质量合格。n(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n(2)累计修建城市桥梁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或修建单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2座;n(3)累计修建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燃气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热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n(4)修建4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5万吨/日以上的供水厂工程2项;或修建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n(5)修建200吨/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2项;n(6)累计修建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n(7)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项目2项。
㈤ 物业方面工程质保维修包括哪些范围
不是说哪个方便用哪个。在质保期必须由施工方保修,超过质保期才能使用维修资金回。
《建设工程答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㈥ 质量问题,施工方有义务维修吗
如果是施工方施工质量问题,且仍在保修期内,施工方必须无条件维修。如果是购买的其他辅助设备出了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则应由设备厂家上门免费维修。
㈦ 施工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建设单位应该怎么办
依据合同条款,可以申请仲裁(原合同有仲裁的条款才能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相关损失。
㈧ 物权法是否规定业主有配合施工方维修的义务
详见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从上面可以看出,有时候还是要配合施工的,不过要具体区分实际情况的
㈨ 工程建好几年不验收施工方还要继续维修吗
主要看谁的责任导致项目不验收。如果是甲方就保存好照片函件之类,可以不进行维修。